以下的一些规则是创建不可变对象的简单策略。并非所有不可变类都完全遵守这些规则,不过这不是编写这些类的程序员们粗心大意造成的,很可能的是他们有充分的理由确保这些对象在创建后不会被修改。但这需要非常复杂细致的分析,并不适用于初学者。
不要提供setter方法。(包括修改字段的方法和修改字段引用对象的方法)
将类的所有字段定义为final、private的。
不允许子类重写方法。简单的办法是将类声明为final,更好的方法是将构造函数声明为私有的,通过工厂方法创建对象。
如果类的字段是对可变对象的引用,不允许修改被引用对象。
不提供修改可变对象的方法。
不共享可变对象的引用。当一个引用被当做参数传递给构造函数,而这个引用指向的是一个外部的可变对象时,一定不要保存这个引用。如果必须要保存,那么创建可变对象的拷贝,然后保存拷贝对象的引用。同样如果需要返回内部的可变对象时,不要返回可变对象本身,而是返回其拷贝。
将这一策略应用到synchronizedrgb有以下几步:
synchronizedrgb类有两个setter方法。第一个set方法只是简单的为字段设值(译者注:删掉即可),第二个invert方法修改为创建一个新对象,而不是在原有对象上修改。
所有的字段都已经是私有的,加上final即可。
将类声明为final的
只有一个字段是对象引用,并且被引用的对象也是不可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