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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近日,济宁曲阜多位出租车司机致电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9600195新闻热线,反映当地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流量信息费的问题,有些拒绝缴费的出租车甚至被强行停表,限制运营。

设备费用增长八倍却不实用 司机拒绝缴费

给栏目组拨打电话的司机大约有十几位,他们反映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出租车公司要收取一项全年960元的“流量信息费”,不缴费就停表。

司机告诉记者说,这项费用一开始是一年1200块钱,后来降到了960。“车还是俺投资的,连顶灯连广告都是俺投资的,谁出资谁受益是吧?你再拐过头来收俺流量费合适吗?”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近日来到曲阜市了解情况。

目前曲阜市出租车市场一共有三家公司——通顺、安信和儒运,出租车数量大约是400辆。今年9月底,陆续有出租车司机收到所在公司发送的手机短信,提示要“收取960元的智能设备流量费和信息费”,并且提到“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智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后果自负”。

后来,真的就有司机因为没缴费而被停表限制运营。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图: 曲阜出租车因不缴流量费而停表的计价器)

司机1:流量费我不交,他把我的计价器停了,强制性停了。

司机2:有的交了有的没交,反正我没交,没交的(公司)就把表停了,交上钱又给我开开了。

司机3:停了一直没交,感觉太贵了。

如果不缴费就要面临被“停表”的风险,大部分司机迫于生计压力,最终都会选择缴费,但心里仍旧是不痛快。“一个星期了,交上钱了又给我开开了,没任何收据也没发票。”司机张先生说。

为了搞清楚这960块钱“智能设备流量费和信息费”的出处,记者来到曲阜市通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人员表示这个费用是公司代收的,主要包括出租车刷脸、定位、监控和视频系统。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通顺公司工作人员:“960元包括车里那一套:刷脸、定位、监控、视频,一个月80的流量费 ,都是按年收的。这个是优扬公司和公司签合同,公司代收。”

工作人员所说的优扬公司是曲阜优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毕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通过曲阜市政府采购进入的出租车市场,负责曲阜市所有出租车监管平台和车顶灯箱广告运营。出租车公司所收取的960元钱严格来说是“监管平台服务费”。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毕先生:出租车监管平台 的流量服务都是我们来做的,公司监管出租车。

记者:主要是给司机用还是公司用?

毕先生:公司用啊。

记者:那不应该是公司出钱么?

毕先生:因为交通部有规定,只要营运就必须在线。

记者:就是这个钱一定得出租车司机出?

毕先生:反正我们是和公司签合同,那就是你们的事了,我们只是第三方,反正最后960这个钱是交给我们公司,因为我们不可能免费给他服务。

当记者问到这些服务和费用是否必需时,毕先生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租汽车必须安装定位系统才能上路,但至于刷脸、监控、视频等服务则是国家鼓励而并非强制的要求,但系统是一个整体,一旦出现欠费,包括定位在内的所有功能都无法使用,因此也就可能导致出租车被限制营运。

毕先生:我们这一套系统你停了就什么都不能用了。

记者:因为我们是要交钱的,既然国家只要求定位,为什么要加入其它不必要的功能增加费用呢?

毕先生:为了保护驾驶员,为了保护乘客。

记者随后从出租车司机那里了解到,车辆定位系统他们前几年一直都有,每个月只需缴纳10块钱,这次车辆更新之后,加入了新的智能监管系统,增加了刷脸、视频监控等功能,每月费用翻了八倍不说,用起来也并不实用。有的司机说“没什么用处”,也有的司机认为是“买了个天天刷脸的工具。”

出租公司:不安智能设备 交通局就不给指标

交通局: 不牵扯经营问题

每月费用增加了八倍,安装的设备还用不上,难怪司机们缴费不积极。

有关出租汽车收费的问题,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也查询了国家的相关文件。

早在2006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就下发过《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其中提到:涉及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按照自愿原则,禁止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出租汽车司机缴纳的保险费、行驶里程记录仪、GPS设备等费用要进行清理和规范。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既然国家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曲阜市三家出租汽车公司所收取的这笔960元的费用是否有依据呢?目前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出现了缴费争议,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是否知情,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从今年9底陆续收到缴费信息,到不缴费就停表,出租车司机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于是将此事反映到曲阜市交通运输局出租管理科,负责人荀金彪回复说:一切按合同执行。

荀金彪:你们不是都签的合同嘛?这个事公司也找我了,驾驶员也找我了,你们看合同,当时怎么定的合同。

司机:交通局管这个事不?

荀金彪:这个钱不是交通局让交的,这个费用要跟运营方协商,交通部门不牵扯经营问题。

交通部门明确表示:费用不是交通局让交的,得找出租车公司,但当司机们找到公司的时候,却又被告知:设备和费用都是交通部门让收的!

曲阜市某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当时上新车、安智能设备、弄流量啊,是交通局对公司的强行要求,如果公司答应这个要求,出租车指标就放给公司,所以公司就跟每个驾驶员签合同,公司合同上的所有条款体现的交通局的意志,公司合同里的所有条款都是交通局对出租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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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与此同时,记者查看了现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中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合理确定承包、管理费用,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同时也明确: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也就是说,交通部门的确不应该“牵扯”出租汽车经营问题,但监管职责不能缺失!

记者随后找来曲阜市三家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的《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合同书》时,发现其中除了每月200元的管理服务费之外,都没有960元收费的具体内容,只是笼统地提到:“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出租车必须统一安装智能设备及LED顶灯,统一管理,智能设备所产生的流量费、维修费及服务费由乙方(出租车司机)承担”。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图:曲阜市通顺出租汽车公司与司机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 部分条款)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济宁曲阜:出租车被收取“流量信息费”惹争议 这钱到底该不该收?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出租车司机向记者反映,合同签订之时,他们作为司机并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与此同时,司机们告诉记者说,在济宁市11个县市区,只有曲阜的出租车额外收取“智能设备流量信息费”,这也是他们拒绝缴费的另一个原因。

济宁出租车司机:济宁的出租车也有定位,有一键报警,不收费的。

嘉祥出租车司机:我们没有刷脸视频,有定位,不需要交钱啊。

兖州出租车司机:除了管理费没别的费用,定位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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