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美国能源政策的演变(1973-1988年:卡特总统和里根总统)

作者:六月跑者

1973-1974年发生的两次石油禁运,以及由此带来的能源危机,使世界能源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尼克松总统和福特总统的政策重点是试图解决能源危机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动荡。

卡特总统上台后,他试图进一步集中能源决策权,并制定全面和协调一致的国家能源计划,但该计划没能得以整合全国的能源发展战略。在卡特总统的任内,有四个重大的事件促成了美国能源管理权限的不断集中。

首先,1977年8月,美国成立了内阁级别的能源部来集中能源管理。但是,由于能源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权分属联邦政府的不同部门,甚至在能源部内部权力也很分散,能源部无法制定出一套全面的国家能源计划。

第二,1977年4月,卡特总统发表了《道德层面的战争》(Moral Equivalent of War)的演讲。演讲中,他概述了国家能源政策的主要原则,并促成了1978年10月通过的《国家能源法》。《国家能源法》由5个主要立法组成:《国家节能政策法》,《1978年发电厂和工业燃料使用法》,《1978年天然气政策法》,《1978年公用设施监管政策法》以及《1978年能源税收法》。《国家能源法》以多种方式解决常规燃料问题,其目的是免除国家对进口石油的依赖,促进使用煤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公用设施定价进行现代化改革,促进节约,鼓励为采用替代能源生产的电力建立新的市场,重建扭曲的天然气市场。

第三,卡特总统在1979年4月发表的关于能源的演讲中强调,需要解除对石油价格的控制,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该演讲形成了《1980年石油暴利税法》,以期征收国内石油生产商因世界石油价格上涨而实现的经济租金。

第四,1979年7月,卡特总统在另一个关于能源的重要演讲中,他再次将能源提高到道德战争的层面。国会也相应地通过了《1980年能源安全法》,及一些其他立法,如《1980年防务生产法修正案》、《1980年美国合成燃料公司法》、《1980年生物能源和酒精燃料法》、《1980年可再生能源法》、《1980年太阳能和节约利用法》和《1980年地热能法》。

《能源安全法》将能源政策的重点从常规能源转移到开发和推广由煤、油页岩和沥青砂合成的石油和天然气。该法还试图推动向所谓的“第三能源”转化,即由化石能源向太阳能、生物能、风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转化。同时,该法也将节约作为国家能源规划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卡特执政时期的能源立法没能协同国家的能源政策。联邦政府的监管权力过于分散,与能源有关的不同部门之间和同一部门内部的竞争阻碍了能源的全面规划。因固有模式对集权的抵触,也因固有模式长期依赖通过市场的价格信号进行能源资源的更替,可以说,卡特总统所推动的集权和规划与美国的竞争和私有市场是不相协调的。

在里根总统任内,他推动了经济复兴计划和供给侧自由化改革。1981年1月28日,美国提前解除了对石油价格的控制(原计划是同年的10月1日),该举动彰显了里根总统倡导的私营为主导、供应为主和弱化政府的能源政策导向。里根总统还开展了解散美国合成燃料公司的运动,当然合成燃料计划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从油页岩或沥青砂中提炼石油或由煤制成合成气的成本高于常规石油。

根据里根经济计划,美国政府要关闭美国能源部和太阳能研究所。但是,由于政府对能源监管已经成为了国家政治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及里根的能源自由化主张过于依赖市场而忽视政府对常规燃料的支持,美国政府的努力没有成功。美国能源部得以保留,太阳能研究所于1991年改名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

可以说,卡特和里根总统分别对美国能源政策进行了重大的调整,但是都没有达到他们设定的目标。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