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4 家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零售药店,分别为:甘肃兰州元盛堂医药有限公司、兰州大芙蓉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元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兰州西固临洮街店)、兰州九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分店。其存在主要问题有,未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未严格落实测温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整改,并予以通报曝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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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AKER日报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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