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笑的吹清套路莫过于吹雍正所谓的“解放贱民”,各路清吹大拿猛吹这一政策,大有把大清朝塑造成“公正社会”的趋势,从而继续抬高清朝这一异族政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被捧上天的康熙皇帝。
其实很多人对这所谓的解放贱民政策是有误解的,以为爱新觉罗胤禛大发慈悲,一道诏令免除了天下所有自带明以来,所有的贱籍。实际上这一制度并非是明清两朝的原创,在秦汉时期就以有之。《清史稿》明确写到““且必区其良贱,如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为贱。凡衙署应役之皂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长随与仆役等”这是清代的贱民制度。必须指出一点,那就是清代统治者从来都没有根除过贱籍制度。
爱新觉罗胤禛
只要翻一翻《清世祖实录》就不难发现,爱新觉罗胤禛根本就没有如同吹嘘的那样“豁免贱籍制度”他所谓的解放贱民的范围和数量都十分有限。
已经黑成碳的明太祖朱元璋。
(雍正元年)除浙江绍兴府惰民丐籍。丐籍来源的说法不一,有人说来源于元代,元朝统治者惩罚南宋俘虏,还有人说起于明初朱元璋的大规模诛杀功臣,胡惟庸等人的亲属成为贱民,或者是朱元璋惩罚南宋叛徒,让他们的后裔成为贱民。
宋理宗端平元年,宋蒙战争爆发!
(雍正五年)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励廉耻而广风化也。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儅。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几与乐户惰民相同。又其甚者。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乃系彼姓伴儅世仆...... 非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此朕得诸传闻者。若果有之。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累及后裔。著该抚查明定议具奏。寻礼部议覆安庆巡抚魏廷珍遵旨议奏、江南徽宁等处。向有伴儅世仆名色。请嗣后绅衿之家。典买奴仆。有文契可考。未经赎身者。本身、及其子孙、俱应听从伊主役使。即已赎身。
(雍正七年)壬申。谕广东督抚闻粤东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为蜑(读 dan 四声)户...... 粤民视蜑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蜑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局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蜑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且彼输纳鱼课与齐民一体安得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而使之飘荡靡宁乎。著该督抚等转饬有司。通行晓谕。凡无力之蜑户。听其在船自便。不必强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陵驱逐。并令有司劝谕蜑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之至意。
清西陵龙凤门。
(雍正八年)户部议覆。江苏巡抚尹继善疏言、苏州府属之常熟、昭文二县。旧有丐户。不得列于四民。迩来化行俗美。深知愧耻。欲涤前污。请照乐籍惰民之例。除其丐籍。列于编氓。应如所请。从之
雍正皇帝。
所以说我们总结一下,雍正皇帝“解放”的贱民实际上只有浙江绍兴府的丐籍贱民、山西之乐户、常熟昭文二县的丐户、江南徽州府的“伴当”,宁国府的“世仆”以及,原本就不是贱籍的“蜑户”这些人只是受到当地人的歧视而已。而且整个大清朝也不止以上几种贱籍,前文所说的皂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仍然属于贱籍。
清西陵雍正泰陵。
这种对于贱籍的豁免实际上带有很大的“恩惠”的意味,并不能真正撼动贱籍制度的根基。在雍正五年,出现了一件事“刑部议奏。浙江平湖县生员施从望家。婢女翠金。黑夜拒奸。夺刀抗御。守节不污。被戮惨死。例应给银旌表。建坊墓前。因系婢女。良贱宜分。停其入祠致祭。从之 ”浙江平湖县的生员施从望家的一个女仆,黑夜反抗歹人,惨遭杀害,本应“给银旌表,建坊墓前”结果因为是一个婢女“良贱宜分”结果就被停止入祠祭祀。除此之外,清代本身就有大量的良民卖身为奴。
清高宗乾隆皇帝。
即使被成功豁免奴籍的人也不能真正得到平等的待遇,旁人的白眼先不说,其人也无法和他人一样参加科举考试“即以报官改业之人为始,下逮四世,本族亲支,皆系清白自守,方准报捐应试。”“若系本身脱籍,或仅一二世,乃亲伯叔姑姊尚习猥业者,一概不许滥厕士类,侥幸出身。”两代之内是别想考试做官了。即使是到清末,清代法律之中仍然保存着,诸如“良贱互殴”之类的条文,这种严苛的等级制度,真正在法律上被废除时,应当是在辛亥革命之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