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零点,我摸黑进入墓林。我知道,这儿有成千上万的尸体,也就是僵尸。我走的很轻。我明白,在这种时刻,任何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把正在熟睡的僵尸吵醒。走到新建的坟墓前,小心地挖出一个僵尸,把它用绳子捆绑起来,放入车中,开走了。
回到家,把他背入屋中,细心观察他,真是无与伦比的美味。想到这,我的口水禁不住地流下来。我用锋利的小刀挖出他的双眼。啊!像珍珠一样璀璨夺目。把双眼放入嘴中,细细地咀嚼,爽滑入口,香味足以溢满屋子。而真正可口的是肉,用刀子削下几片肉,慢慢品尝,令人回味无穷… …吃完能吃的部位后,把剩下的骨头、毛发等一起埋入院中。
这是我第一次吃人,只可惜的是——吃的是死人。
我有预感——活人的味道要比死人好很多。于是,在吃掉了一百八十个死人后,我决定——吃活人。其实,这也是我期盼已久的。
凌晨零点,我步入有活人的房子,走到一个人旁边,看他正在熟睡。我高兴地把他绑起来,任凭他大叫,然后满意地放入袋中,装入车中,开走了。
到家后,把他背入屋中,仔细地观察,他不断地嚎叫,很是心烦。我拿过一根人骨把他的嘴堵住。然后用小刀徐徐地取下他身上的肉,不断地放入嘴中。果然,活人的味道果然好,还有好喝的液体——血。就这样,我吃了许久才吃完。照例把骨头等的埋入院中。
一次,捉到一个小男孩,约有五岁。当时,什么也不想吃,将他留下来,作为宠物,省却我的一些孤独。给他取名——血。
此后的日子,我一边捉人吃,一边教他本领,如奔跑,攀树,如何杀人,怎样吃人。此外,也把人肉分他一些。他十八岁时,已十分健硕:穿着兽皮衣服,约有两米高,四肢发达,修长的头发散在背后,眉毛浓郁,如一柄利剑,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时常带有血色——那是他的斗志萌发时表现出来的,牙齿十分锋利。我有些老了,渐渐地,他的本领在我之上,所以我经常让他给我带人来吃。
一天,带他出去散步,其实是训练他,前面有一只狮子正在奔跑,我朝他喊:“杀死它!”他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冲,将它追上,把它的脖子咬断。我对他的表现很满意,回来的路上,我第一次表扬了他。他也对自己的成长感到自豪。那一天我们谈的很多。
他问我:“外面的世界怎样?”我不假思索地说:“吃人的世界。”他不做声了,眼睛看着窗外,似乎在想东西。此后的几天,他有些心不在焉。于是,我对他说:“出去感受世界。”他先是一惊,又极兴奋地看着我。我又说:“雪前归来。”他有些高兴,又有些害怕,要我和他一起去。我拒绝了。
血走后的第二天,我独自走进森林,好久没有一个人散步,想也可怜。心情倒是好的。抬头望去——温和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射下来,照在苔藓上,苔藓上的露珠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晶莹剔透,不知名的昆虫紧张而又有序地忙碌着,远处不时传来几声鸟叫。向前走,便可看见我最喜爱的动物之一——柴思蜘蛛。它如拳大,正细心盘着蛛网,网坚韧有力,用来捕捉比它身体大几十倍的动物,当猎物不慎落入网中,蜘蛛将自己的大牙插入猎物喉颈,注入毒液,猎物片刻就没了知觉,蜘蛛便开始享用猎物的汁液。剩下的躯干丢下来,由蚂蚁、鸟类解决。空气中伴有花香,清新扑鼻,十分惬意。再往前走,有两条路——一条是我经常走的,一条却从未走过。那条路却被荒草覆盖,经年不走的样子。我决定走去看看。
我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割开绕在面前的树藤,缓慢向前走去,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只觉得有些困饿。这时有一条路,看来是个吃人的地方:地上摆放着人骨,还可嗅到香甜的血味。我踏着骨头走向前去。
走到一个近乎村落的地方,此时天已泛黑。只得进入一家,这家很好客,见我来了,问这问那,还把刚刚吃完人肉的桌子重新摆上人肉让我来吃,我也毫不客气地吃起来。
“您来自哪里?”
“森林的那边。”
“来这儿何事?”
“随便看看。”
“您独自生活?”
“另有一人,名叫血”
“… …”
“这是何地?”
“嗜血之地。”
… …
我,血,踏上感受世界的路,看世界与我所想的世界究竟有多少差别。正值骄阳炙烤的季节,身上的汗水从汗腺不时的流出,我也不在意,对世界的渴望远远胜过我流出的汗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