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一)作为行李运输的活体动物,指家养犬、猫、鸟或者其他宠物;
(2)如果动物的体型太小(如海龟、大鼠、观赏鱼等)或太大(笼子包装超过最大体积限制)或可能对运输安全造成危害,以及野生动物和具有奇怪或容易受伤特征的动物,如蛇,不属于活体动物的范围, 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3)不接受短鼻猫、短鼻子犬作为行李运输;
短鼻动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种:
短鼻猫:缅甸猫,异国情调的短毛猫(加菲猫),波斯猫,喜马拉雅猫,英国短毛猫等。
短鼻子狗:猴子面条,波士顿梗犬,拳击手(所有品种),布鲁塞尔格里芬,斗牛犬/斗牛犬(所有品种),斗牛犬梗,勃固/哈巴,卡斯罗,松狮,波尔多,英国玩具猎狐犬,日本狮子,骑士查理王猎犬,拉萨狗,狗(所有品种),北京犬,西班牙金丝雀犬,沙皮犬,西施犬,西藏猎犬,斗牛犬,洋基犬,巴基斯坦斗牛犬,斯塔福德梗犬等。
(4)作为行李运输的活体动物必须装在含氧货舱中运输(导盲犬和导盲犬除外)。不接受不适合在货舱中运输的小动物;
(五)活体小动物运输不能处理申报价值的;
(6)旅客对作为行李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南航对小动物的疾病、伤害、死亡不承担责任,但南航原因除外。
二。收集要求
(1)旅客办理小动物登机手续时,必须至少在航班起飞时间前72小时申请,返航后南航可办理乘机手续;
(2)单架小型飞机装载活体动物的行李总量不得超过三件,根据南航飞机工程部门规定的相关飞机限制确定;
(3)每位旅客只能寄送一只小动物或一对禽类动物(受承运人和出入境国要求);
(4)旅客在活体动物笼内托运包装,不能超过40x60x100厘米,最小不能小于5x15x20厘米,最大重量不应超过32公斤,应分开笼子;
(5)如果飞行飞机的货舱条件不适合运输活体动物,则不接受旅客申请小动物运输。地勤人员应在收到前确认飞行器是否适合运输小动物;
(六)南航暂时不接受活体小动物的联合运输;
(7)旅客携带的小动物必须健康、无害、清洁、无味,不能携带怀孕的动物;
(8)旅客应在出发当日出发时间前90分钟将活体动物运至机场办理乘机手续;
(9)旅客将小动物托运为狗或猫的,旅客必须签署小动物运输免责声明。
三。运输单证
(一)境内航班:旅客应当出示县(区)级以上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
(2)港澳台/国际航线: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处出具的检疫证明和狂犬病免疫证明;
b.出入境或过境许可证;
c. 入境国或过境国规定的其他证件(指有关国家的规定)。
注意:某些车站(例如中国香港)的活体动物只能作为货物运出,需要明确检查。
四。宠物箱要求
小动物必须包装在适合其特性的坚固金属、硬塑料或木制容器中,并满足以下要求:
(1)应有特殊的航空宠物托运箱,必须由固体材料制成并固定在顶部,至少三面通风,宠物箱的门必须有锁定装置,并且对于固体金属材料,门关闭,应有效防止宠物打开箱门逃生。
(2)航空箱的所有配件(包括螺母,闩锁,铆钉,锁等)必须牢固且性能良好。
(3)行李箱底部光滑,可固定在平坦的表面上,不易滑动。如果您选择带轮子的宠物箱,则需要提前固定或取下轮子,以确保宠物箱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滑动。
(4)能方便小动物喂食水,保证小动物能自由站立或坐下,转身、躺下等姿势。
(5)宠物箱内部需要覆盖吸水衬垫(如毛巾、毯子),以防止宠物排泄物溢出污染其他行李。
五。宠物箱的包装要求
(1)运输狗、猫等陆地动物时,应使用狗舍防护网,包装前应将狗舍包装好并用防护网牢固捆扎。
(2)用包装带包装时,包装带需要以"井"的形状包装在保护网的外层,包装带均匀分布,包装带间隔约20-30厘米。
(3)宠物箱的一侧不是水平包装,包装带的侧面必须是垂直平行状态。当需要包装时,包装带会穿过箱门的格栅和保护格栅,从一个格子出来,从下一个格子出来,均匀地间隔,起到箱门和箱体的作用,保护网口袋固定在一起。
六。喂养和活动
为小动物办理登机手续的乘客应负责在旅途中每个站点的喂养、饮水和活动。
七。程序
(1)小动物费用:
行李销售日期由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含起止日期)
国内航次:
小动物及其容器、携带的食品的重量不计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并按超重行李的运送收费;
国际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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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托运重量(包括小动物及其容器和携带食物的重量)
收费
人民币
美元
欧元
2公斤≤小动物行李 ≤ 8公斤
1380
200
190
8公斤 < 23公斤 ≤小动物行李
2100
300
280
23公斤<小动物行李 ≤ 32公斤
3500
500
470
小动物运输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免费行李额,不适用超重行李计费标准,不计入超重行李范围。
美元适用于从美国境内码头出发的小动物托运;
欧元适用于在欧元区出发时的小动物托运;
人民币适用于所有未在上述国家/地区发货的小动物,外国非人民币销售单位在收取小动物运费时,应按现行汇率将人民币兑换成当地货币。
(2)服务犬及其容器和食品可以免费运输,不计入免费行李额。
八。服务犬运输
(一)服务犬(含辅助犬、导盲犬、导盲犬)指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帮助的特殊犬类;
(2)服务犬的运输应按照小动物(宠物)的规定办理。在南航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服务犬可由残障运输工具带入客舱,并注明旅客登机牌;
(三)带入客舱的服务犬在登机前应当佩戴口套和牵引绳,放在残疾人的脚、膝盖上,不得在客舱内占位、跑来跑去;
(4)服务犬不得处理行李声明价值。
九。进入中国的宠物的检疫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进一步规范宠物进入检疫监管,对进入各航空口岸的宠物提出新的检疫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此,南航特别提醒您:
(1)带入该国的宠物仅限于狗或猫(包括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每人一次限带1只狗。
(2)携带宠物入境,应当向中国海关出示有效的检疫证明和出口国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3)宠物应具有符合国际标准ISO 11784和11785的电子芯片,15位微芯片代码仅包含数字,并确保读者可以读取。如果芯片不符合标准,则应携带自己的读卡器,可以读取植入的芯片。
(4)除下列情形外,宠物可以免检疫,入境的宠物应当在海关指定的检疫场所隔离30天:
一个。来自19个指定国家的宠物,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具有有效的电子芯片,并有资格进行现场检疫。
b.来自非指定国家(指定国家或地区以外的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宠物拥有有效的电子芯片,提供信用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体积必须在0.5IU/ml以上),并符合现场检疫条件。
c、宠物属于导盲犬、导盲犬或者搜救犬的,应当有有效的电子芯片,携带者应当提供相应的用户证和专业培训证,并应当通过现场检疫。
(五)检疫、检疫的宠物应当从检疫设施使用的口岸带进来。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将及时公布和更新具有检疫设施的港口名单。截至新规定实施之日,具有检疫设施的港口如下:
端口的名称
机构的名称
北京首都机场
首都机场海关
北京西站
北京西站海关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虹桥国际机场海关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上海火车站
车站海关
上海国际客运中心
浦江海关
吴夷口国际邮轮码头
吴威海关
乌鲁木齐地堡国际机场
乌鲁木齐机场海关
阿拉山口
阿拉山口海关
(6)如果宠物未按照上述规定入境,海关将在一定时限内退货或销毁处理,南航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