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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博爱医院原院长王莹受贿细节曝光:小卖部老板行贿两百多万

作者: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吕婧中山市博爱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莹落马的消息曾引起社会轰动,@中山纪检监察 曾发文痛批:王莹阳奉阴违、欺骗组织,视纪律如草芥。当隐形“裸官”,是典型“两面人”。人前攀附领导、巴结奉迎不知耻,人后穷奢极侈、放纵糜烂不检点。

南都记者今天获悉,在王莹当一把手期间,帮助老乡刘某向医院供药,开小卖部,从2011年至2017年间,按季度分多次收受贿赂现金共计人民币210.4万元。中山市中级法院日前判决了刘某行贿一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药商7年获利1100万元

王莹2010年6月任博爱医院院长,2013年7月并任博爱医院党委书记。大约在2011年,刘某作为杭州一家药厂的业务员到王莹办公室拜访,因为是东北老乡,王莹说“对他有亲切感,之后就有了来往”。

中山博爱医院原院长王莹受贿细节曝光:小卖部老板行贿两百多万

2011年下半年,刘某向王莹表示,希望向博爱医院供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随后刘某打了用药报告,药事委员会同意进药后给王莹审批,王莹表示“我没有反对”。当年底,博爱医院开始采购该中药饮片,刘某也开始送王莹好处费。

根据刘某的供述,“最后在王莹的帮助下,该药顺利进入博爱医院。药卖得很好,这么多年我因此赚了约1100万元。”

为了表示感激,刘某从2011年12月起以每月3000元租了王莹康某顿的公寓,一直租到2016年3月。而按市场价格,这套房最多租1500元。此外,王莹供称,“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间,刘某连好处费带租金每月给我1万元左右,每季度给一次,共计约10万元。”

医院多结算院长纳入私囊

2013年上半年,博爱医院小卖部准备招标,王莹主动问刘某有没有意思经营,刘某表示想参与竞标。王莹供称,“在这个小卖部招标过程中,我让刘某去找任某咨询相关事宜,我也告诉了任某此事,以便刘伟参与投标”。

中山博爱医院原院长王莹受贿细节曝光:小卖部老板行贿两百多万

博爱医院内的便利店已关闭多时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刘某就找到美宜佳。而中山美宜佳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不过刘某父亲注册凯泽便利店公司提供了与东莞美宜佳公司签订的特许加盟合同,“考虑到东莞美宜佳公司的注册资金超过100万元,而该公司已授权投标人刘某加盟,因此认为他是符合投标资格的”,负责人任某称,最后刘某顺利中标了博爱医院门诊大楼一层内小卖部。

随后还发生了一件蹊跷的事。博爱医院给每个员工发了一张卡,每月有400元额度,可以在院内的美宜佳、壹加壹、饭堂使用,医院再定期与对方结算。2016年下半年,有一次刘某对王莹说博爱医院结算时搞错了,多给了美宜佳30多万元,“我问他有没有退回给医院,他说医院没人找他退”,王莹作为一把手,并没有吭声。她供称,“后来刘某给了我约26万元,其中包含了医院多给他的十几万元。”

院长每个月收小卖部利润40%

随着小卖部利润的增加,刘某送给王莹的好处费也不断上涨: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为每月3万元,2015月6月至2016年9月为每月4万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为每月5万元。按照刘某的说法,“是按小卖部利润的40%给王莹,自己留40%,另20%作为流动资金”。刘某称,经营小卖部这么多年共赚了400多万元,其中送给王某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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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于2018年3月20日掌握了刘某向王莹行贿80万元的初步证据。同年5月25日,刘某在吉林省吉林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中山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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