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绵延6387公里,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第三大河流,流经中国中部,是中国最大的河流。流域面积广,水流量大,养殖各种鱼类。整个长江水系,包括附属湖泊在内,有350种鱼类,终身生活在淡水中的鱼类324种。

然而,虽然鱼类种类繁多,但生活条件并不乐观,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有些鱼类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身材。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稳定,原林业部、农业部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制定并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
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原林业部、农业部1989年1月14日发布,此后作了一些修改。《名录》的颁布,将这些野生动物的保护提升到法律层面,违反相关规定(如杀害或转售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2月5日,国家林草原局、农乡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社会公布。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
那么长江流域有多少鱼受到保护呢?根据目录的内容,有22种,有些鱼是熟悉的,有些人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一些当地受保护的鱼类或灭绝的鱼类不在名单上)
1、中国蜻蜓:(防护等级1级)是一种硬骨鱼、鲭鱼,体型巨大,有"长江鱼王"之称,体能最大可达5米,体重约600公斤。适用于底栖食肉鱼类,主要是小型或缓慢移动的底栖动物。
中国蛞蝓是洄游鱼类,生长在海洋中,产卵于金沙江,幼鱼长到15厘米左右,成鱼将它们带入海中,生长在外海,最大寿命可达40年。分布于中国、日本、韩国、老挝和朝鲜。主要分布在长江干流金沙江下游的海口以下,其他水系如渭江、湘江、钱塘、珠江水系偶尔出现。
2、长江:(防护等级1级)原名腊肠犬,俗称鲭鱼、鲭鱼、撒拉逊蜻等,体型与中国蜻蜓相似,但个体相对较小,成年体长约75-105厘米,体重4.5-12.5公斤,可达50公斤以上,在淡水中终生生长,属于淡水定居鱼类。
长江是一种食肉鱼类,主要觅食底栖无脊椎动物、植物残骸、藻类和幼鱼。分布于长江主支流、吴江、黄河、黄海、东海。特别是宜宾至宜昌、长江干流段,在金沙江、渭江、嘉陵河等上游支流均有分布。
3、白蜻蜓(防护等级一)又称象鱼、象鼻鱼、箭鱼、柱鲭鱼、鲭鱼等。体长2-3米,体重200-300公斤,最大体长可达7.5米。对于大型食肉鱼类,成鱼和幼鱼主要是鱼类,但也吃少量的虾、蟹等水生动物。
据著名动物学家秉志教授记载,在南京已经捕获了一条7米长的尾巴,重达一吨的个体,可以看出白蜻蜓的大小是巨大的。四川渔民也有"一千公斤蜻蜓(中国蜻蜓)和一百万公斤大象(白蜻蜓)"的传说。白鹳是洄游鱼类,曾经分布在海河和钱塘江之间,现在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以及黄海、渤海和东海等近海水域。
长江鹌鹑未能到达2020年,并于2019年12月23日被宣布灭绝。(但不知道野外是否还有种群,但我希望再次看到它们))
4、花鳗:(保护等级二)属于鳗科、鳗鱼属、洄游鱼类。又称鳗鱼、鳗鱼、花鳗、雪鳗、王鳗、鳗鱼、芦苇鳗、溪鳗、溪鳗等。性情凶猛,白天隐藏在洞穴或石缝中,晚上外出进行肉食活动,掠食性鱼类、虾、蟹、青蛙等小动物,也会觅食成水中的动物尸体。
花鳗在海洋的中性腺体中成熟,在深海产卵,生长在淡水中,属于洄游鱼类。分布于长江下游和钱塘江以南、灵江、岷江、渭江、渭江、九龙河、台湾至广东、海南岛及广西等河流。国外分布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朝鲜和日本、东非、东太平洋、侯爵群岛、南澳大利亚。
5、蛞蝓:(防护等级1级)是鲭鱼属、洄游的一种。蛞蝓通常栖息在海水中,在春末夏初,幼苗生长在河中和湖中,长到15厘米左右进入海洋,在海中发育,用于温水电离上层级海鱼,浮游生物为食物,这反过来又以抓脚,虾和藻类为主。
钱塘江和长江位于福建、江西、海南、浙江、广东、香港、澳门、台湾等省和越南,淡水产量最高。1974年长江口下游产量高达157.5万公斤,由于污染和水利工程建设(堵塞大坝),其资源大幅减少,对产卵场造成严重破坏,加上亲鱼和幼鱼过度捕捞。
6、蛞蝓:(防护等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为大型淡水鱼,又称火、黄排、木叶板、红鱼、紫鲱鱼、燕鱼、血排、粉排等。底栖鱼类以底栖无脊椎动物和亚化石污泥中的有机物为食,也吃较高的植物碎片和藻类。
鲱鱼产卵场分布在金沙河、渭江、嘉陵河等地。葛洲大坝切断水流后,长江中下游亲鱼无法到达渭江上游、渭江等支流产卵,宜昌河段部分产卵场也遭到破坏。虽然在大坝下方的河段仍有繁殖种群,但由于过度捕捞,野生种群的数量仍在继续。
7、稀有蛞蝓(j-)蛞蝓:(防护等级二,仅限野生种群)属于鲤鱼属,该属只有一种,我国独有,野生数量不多。小鱼,栖息着半石、半淤泥底和小水体与水草,如稻田、沟渠、池塘、小河等微流水环境。能生活在多云的水中,快乐的集群活动,主要是小型水生无脊椎动物为食。
稀有的飞蛾很少被命名,因为它们生活在小水域中,并且有人居住,很容易捕获。再加上小表面不稳定的水生环境,非常罕见。只见于四川省汉源县大渡河支流,以及成都附近的一些小河。
8、鲤科:(,又称喷灯、尖头、马头、鸭嘴、角鱼等。对于大型凶猛的鱼,它甚至可以达到50公斤以上。贻贝的肉质细腻,鱼蜇皮比较小,加上个体较大,对于食用鱼来说比较优越,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氡是一种半洄游鱼类,但其自然产量较低,主要是由于过度捕捞,河流和湖泊之间的屏障使其幼鱼难以在湖泊中生长。此外,主要河流鱼类种群总体下降对大中型食肉鱼类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粮食短缺导致粮食短缺。仅在中国东南部平原,以及长江南部的供水系统分布。
9、圆口铜鱼:(保护等级二,仅限野生种群)为鲤鱼、铜鱼种。又称方头水鼻、水鼻涕虫、金鼻涕虫、网口、麻花、肥、水秘子等。对于低等鱼类,栖息在湍急的河流中,通常栖息在深邃的岩石池塘中。食粮、水生昆虫、软体动物、植物碎片、鱼卵、鱼苗等。
圆嘴铜鱼喜欢生活在河流或湖泊等开阔水面,30厘米以下的个体一般活跃在中上部水体,较大的个体多栖于中下部,为半洄游鱼类的河流和湖泊。分布于中国长江上游和金沙河下游,以及岷江、嘉陵河、吴江的支流。
10、长鳍吻蛞蝓(j型):(保护等级ii)为鲤鱼、接吻鱼属鱼类,又称朝鲜蓟、本地儿童等。小规格为中小型鱼类,味道鲜美,曾经是经济型鱼类之一。长鳍吻的主要食物是淡水贝类蔬菜、河类幼虫、幼虫等水生昆虫。
长鳍吻鱼分布在中国长江上中游金沙河主支流水域,是金沙河独有的鱼类。水污染和人工过度捕捞导致人口数量大幅减少。然而,中国研究院的研究人员突破了长鳍金枪鱼接吻育种的困难,能够人工繁殖,第一批幼苗于2015年释放。
11、四川白鲑:(防护等级二)属鲤鱼、鲤鱼、鳟鱼属,又称小嘴白鳎、尖白鳏、褐色。底栖鱼类生活在清澈、砾石般的流水中,早春成群结队上河觅食,秋冬季退到深水和河底岩石,生长速度缓慢。
四川白鱼经常在岩石或其他物体上刮食,也吃沉积腐殖质和植物碎片。分布于长江上游、金沙河、嘉陵江、渭江、大渡河及鸭绿江下游、中游等水系。
12、聚磷酸白鱼:(防护等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为鲤鱼、白鱼属的一种鱼,又称钱鱼、白铠鱼、红鳞鱼、多鳞颚鱼、多鳞鱼等突然吻。温暖的淡水鱼生活在海拔270-1500米的高山溪流中,水清澈,背景沙质。杂食性、主要食为摇摆蚊子幼虫或成虫等无脊椎动物,也觅食藻类,生长缓慢。
多磷酸白鱼分布在嘉陵河和汉水系的上中游(长江支流)、淮河上游、渭河水系、涠河、罗河、海河上游和山东省泰山市溪流。
13、金沙鲤科:(保护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鲤鱼属的一种鱼类,又称大花鱼、豹纹鱼等。一种吞噬其他鱼类的凶猛食肉鱼,在金沙江中被称为"老虎"。
金沙鲤鱼普通重0.5-1公斤,重达15公斤,覆盖有黑斑,背鳍、胸鳍、尾鳍微黑色。幼鱼大多在支流或干涸溪流的海岸上,成年鱼在宽阔水域的上层游泳。具有较高的经济、食品、营养和科研价值,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分布于长江上游金沙河主支流域。
14、细鳞裂腹鱼:(防护等级二级,只在野外种群)属于鲤鱼、鲤鱼、裂腹鱼属。鱼体较长,略扁平或近似为圆锥形,体鳞片细或裸露,但肛门和臀鳍两侧各有一个大的、特化的臀鳞,在两柱臀鳞之间中间线形成裂缝,故称裂腹鱼。
细鳞裂腹鱼适应高原和冷水气候,生长缓慢,肥力低,个体量相对较小。即使个体的物种较大,也需要6-9年才能达到0.5公斤的体重,3-4年才能达到性成熟,分布在金沙江中。
15、重口裂腹鱼:(防护等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为鲤鱼开腹鱼的一种鱼类,又称丫鱼、重口鱼、重唇细鳞鱼、细鳞鱼等。鱼很胖,脂肪丰富。生长较快,个体也较大,一般可长到1-3公斤,个体最大可达10公斤。在雅安地区,与祁口裂肚鱼合称"個鱼"。
大嘴裂腹鱼是冷水鱼,通常生活在水流缓慢的地方,喜欢生活在沙砾、水流湍急的环境中,在河的深坑或水下洞穴过冬。主要食物是水生昆虫和昆虫幼虫,它们也会吞噬小鱼,虾和少量藻类。分布在长江的主要支流,特别是嘉陵江、渭江、渭江等峡谷河流中的水系。
16、厚唇裸重唇鱼:(防护等级二级,仅在野外种群)属于鲤形、鲤鱼、裂腹鱼牦牛、裸重唇鱼属。俗称:重唇鱼、麻鱼、石花鱼。水生动物如石幼虫、脚虾和石蝇等,如小昆虫,也吃少量的植物残骸。
厚唇裸重唇鱼在青海、甘肃、四川等省长江及黄河上游、黑龙江流域的高原河流中,在河岸弯处较为常见。生长缓慢,10年内平均长度仅为约44厘米。
17、岩原鲤鱼:(保护等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为鲤鱼原产鱼类的种类,俗称水鲤、黑鲤、岩鲤、鲤鱼等。是我国独有的鱼类,大多栖息在河水流缓慢、水体底部的岩石中,常发现于岩石之间,冬季在河床洞或深塘冬季,春后开始向上游的水流到每个流产卵。
岩原鲤主要以底栖生物、水幼虫、摇摆蚊幼虫、小蜗牛、虾、淡水壳蔬菜等软体动物为食,也吃植物碎片、鞭毛灯等。分布在长江支流上中游、金沙江等水域,喜欢活跃在多岩石的水域。
18、红唇薄:(保护级二,仅限野生种群)属于鲤形、贻贝、蛞蝓的一种。栖息在河底。个体体型较大,仅次于长而瘦。它具有可食用的价值。人口很少,许多水系和河段难以捕获。20世纪50年代,岷江下游占一定比例的捕捞种类,曾经广泛分布在长江流域,如今已不复存在。
19、长瘦:(防护等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为鲤形鲭鱼的鱼种,又称花斑鱼、花斑鱼、花泥、红沙蛾、火军等。对于栖息在河流上游的温水底鱼来说,石缝之间的河流流动较慢,通常在水下砾石或岩石缝隙之间成群结队。
长而细的飞蛾有涨水时逆流而上的习性,是一种凶猛的食肉鱼,主要捕食小鱼,尤其是底部的小鱼。它是中国独有的鱼类,广泛分布在长江中上游,从湖北、湖南到四川西部。
20、青石匍匐:(防护等级二)是采石场属的一种鱼类。它们活动量小,生活在急流石洞中,用吸盘状的鳍吸附在石上,主要是水生昆虫和幼虫,也吃蟋蟀、植物的叶子和藻类。分布于四川省各江道,如青邑河、渭江、金沙河等。
21、四川安丹鲑:(防护等级1)为三文鱼、歼鲑、四川歼颫、贝丝哲罗三文鱼、虎嘉鱼、鲶鱼等。对于冷水鱼,栖息在狭窄的河流中,水质清澈,水流湍急,水温低。以凶猛的肉食性鱼类为主,主要是鱼类和水生昆虫成虫及其幼虫为食,还捕食水鸟、小动物,有时吃腐烂的肉。
四川陕西鲑体量大,可达50公斤以上,生长速度快,可发展水产养殖。分布于中国渭江、青彝江、大渡河上游,以及陕西省秦岭汉江上游的徐水河、台北河。
22、松江鲭鱼:(防护等级二级,仅限野生种群)杜父鱼亚木、杜父鱼、松江鲭鱼原名松江鲭鱼,又称四鲭鱼、鼠尾草、花姑娘、花鼓鱼、妻子鱼等。对于近岸浅海鱼类,一般在水带海的轻河中生长,性成熟进入海产卵,幼鱼回淡水河生活。
松江鲭鱼是一种沿海洄游鱼类,可以在咸水和纯净的淡水中找到。历史上曾是一件宝物,被乾隆皇室赠送为"江南第一条鱼"。据史料记载,松江鲭鱼分布相当广泛,其种群几乎遍布整个中南部、东南沿海及相关河水区,北至鸭绿江口(中朝边境),南至九龙河口(福建泸州河)等广袤地区,以松江县最为著名。
长江流域有22种受保护鱼类,但有些鱼类不仅分布在长江,其他地区也有分布,长江内的其他受保护鱼类也存在,这里只是一个参考(下文将介绍)。由于鱼类分布广泛,很少有鱼类生活在一条河流或一个地方。
另外,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些鱼类保护方法是:"野生种群",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些鱼类已经开始规模养殖,已经克服了鱼类的驯化、生长、繁殖,养殖规模不小。
在查询数据中发现,一些保护性鱼类养殖、养殖也已克服,并开始大规模放行,但并未显示保护"野生种群仅",这应该是养殖规模相对较小,并没有开始商业化养殖,因此保护整个物种。
在这些受保护的鱼类中,有一些不寻常的大型食肉鱼类,如:z-ng,重嘴裂腹鱼,沙鲤,四川安丹Zhero鲑鱼等。这些鱼往往更容易被过度捕捞,因为它们的大小和好肉。而随着长江鱼类密度的整体下降,肉食鱼食的减少,食衣不足也是其种群数量下降的一个原因。
不过,我相信这种情况在不久的将来会慢慢好转,因为随着长江鱼类资源的持续下降,从2020年1月1日0:00开始实施暂定的10年禁渔令,禁止生产性捕捞天然渔业资源,又称"10年禁渔", 在这10年中,鱼类种群将缓慢恢复。
事实上,很多人并不了解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有人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适者生存"就行了。其实这种想法太极端了,是不是早上没有鸟叫,晚上没有青蛙鸣声,森林里没有小动物,水里没有鱼,死世界,是发展的需要吗?是人的美好生活吗?
例如:曾经有学者认为:江豚、白鼠海豚因为出生较少,发育缓慢,种群少,所以"适者生存"。江豚和江豚在长江中不知道要存活多少百万年,为什么不是灭绝之前,而是让现代人口濒临崩溃,这是一个谬论?
江豚在长江中生活了数千万年,广泛分布在中下游的水和湖泊中,曾经多达几百头。但现在呢?现在只要他们找到痕迹,就是新闻,因为太少了。而被渔网缠死,被电鱼电死,被滚轮吊钩吊死,被困在浅水区被连续的采砂船死......奇怪的死亡方式,并不是说它们不适应死亡的环境,最大的原因就是人们的贪婪。
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带来美好健康的生活,而可持续发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只有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环境才会越来越美好,而盲目地宣称,最终会吞噬自身环境退化的后果。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母河的鱼,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鱼是长江的晴雨表,只有鱼慢慢增加,长江才能更有活力,长江的水生环境会越来越好,我们的家会越来越美。最后,我希望这22种鱼能在危机中幸存下来,重生!
PS:除了长江流域之外,还种植了一些鱼类,野生种群受到保护。而其他地方的一些鱼也生长在长江,也属于保护鱼。在长江边,白海豚、鼠海豚等受保护的动物,我们比较熟悉,这里没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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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杀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获取、运输、销售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违反狩猎规定,在禁区内、禁区内或使用违禁工具、方法狩猎,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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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农乡部官网》《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百科《长江》及其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