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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安龙检察:关爱新市民幼儿,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群众需求,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成专题调研组,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向群众、社区、学校开展调研。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群众在搬迁生活、未成年人成长等方面有家庭法治教育不够、学前教育硬件配置存在困难、法治教育方式单一等问题。

对此,安龙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守初心、担使命,在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落实落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结合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扶生活困难群众、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调研组的同志与2所易地扶贫搬迁点幼儿园针对实际情况逐一分析,精心选择了价值6万多元的教具。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将种类丰富、适用实用的教具采购、安装到位,投入使用。同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由检察官为孩子们送上寓教于乐的“法治课”,把法治教育落实到祖国的花朵身上。在回访中,两所幼儿园园长表示,安龙县检察院这个举措就像一场“及时雨”,原本因为资金困难已准备放弃的教具采购得以实现,解决了搬迁点幼儿园孩子们的实际需求,是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接下来,安龙县检察院还将继续深入开展调研,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由班子成员带头领办,全院党员干警积极参与,拿出实招硬招,进行解决落实,有力有效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