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淇县“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智慧劝导系统”正式启用。今后,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需现场扫码登记,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动车号牌等信息录入劝导系统,劝导登记后如果还不戴头盔,系统会根据被劝导次数分梯次接受不同的教育:
第1次:接受批评教育;
第2次: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第3次:把自己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地点编辑成一句话发微信朋友圈,集赞30个;
第4次:抄写交通法规;
第5次:充当交通志愿者20分钟;
第6次:家属送头盔/自取头盔(未戴头盔)至现场
另外,交警大队还会通过媒体不定期的对不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集中曝光。目前,交警大队民辅警正在城区各路口开展劝导登记行动,已有多人被录入该劝导系统。希望这些朋友们抓紧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自己的安全出行提供一份保障。
在此,淇县交警温馨提示:
淇县交警将持续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今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左亚男丨责编:刘颖丨监制:冯红亮
来源:鹤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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