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盐城10月14日电(通讯员郭冬冬)现年88岁高龄的独居老人邱某某共育三子一女,除女儿过世外,三子均已成家立业。近年来,老人身体尚好,平日里还能干些农活补贴家用。然而去年7月份,邱某某不慎摔倒导致右腿骨折,生活难以自理。三个儿子互相推诿,都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经过村委等组织多次调解未果。邱某某万般无奈之下,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并希望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受理案件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联系当地村委,走访看望了老人,并向村干部详细了解老人赡养及矛盾调处情况。该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邱某某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该区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
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并支持举证,法院当庭宣判,支持该院出庭意见,判决三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并共同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
一审判决后,办案检察官又来到邱某某家中走访,同时召集其三子化解矛盾,积极引导双方化解心结,理顺“家务事”。三个儿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承担照顾邱某某的责任。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