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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公安提示!燃放“孔明灯”放飞的不是希望,而是安全隐患

作者:五彩秦安

正值新春佳节,不少群众喜欢用燃放“孔明灯”的方式进行许愿祝福,这类看似浪漫的举动背后却潜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在燃放过程中受到风速气流等影响,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灯罩,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居民屋顶、阳台、林地、草垛、垃圾堆等地方极易引发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您的许愿灯或将成为别人的“灾难灯”。

秦安公安提示!燃放“孔明灯”放飞的不是希望,而是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秦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近日在秦安县兴国文化广场、滨河路等人员高度聚集场所及燃放“孔明灯”高发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巡逻,并对燃放“孔明灯”的群众进行制止。此次安全检查巡逻共收缴孔明灯200余件,有效地杜绝了火患,为群众欢度春节,迎接元宵佳节营造了安全环境。

秦安公安提示!燃放“孔明灯”放飞的不是希望,而是安全隐患

秦安公安呼吁广大经营户和群众充分认识孔明灯(许愿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许愿灯),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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