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10时许,钟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木果镇小广场巡回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耕牛案件,为旁听的群众带来了一场生动、形象的现场案例普法教育。

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江、刘某某、王某某驾驶三轮车到六盘水市钟山区木果镇登亨村、岩脚村、钟山区南开乡坞铅村等地,将多家牛圈内的十头耕牛盗走,并联系被告人田某某将盗窃的耕牛销赃,田某某明知该牛系盗窃所得赃物仍购买。经法院审理认定,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田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五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
近期,钟山区北部五乡镇出现系列耕牛失窃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了增强打击效果,钟山区人民法院将法庭开到案发乡镇,告诫心存侥幸之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一个人都要时刻做到遵纪守法,勤劳才能致富,不劳而获必受惩戒。同时,通过这种法官“走出去”的方式,生动形象的案例诠释,积极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法律保护好自身的权益,不给罪犯可趁之机。
供稿人:黄单
总值班:刘红霞
值班主任:巫娜
编辑: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