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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披违规及资金占用,ST中珠及实控人等遭监管处分

圣中珠(600568.SH)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违反信件和资本占用等违规行为而受到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10月11日下午,新科中柱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认定公司未能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为关联方交易提供担保,未能及时履行关联方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并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公开谴责新中珠、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时任新科中柱董事长的叶继格和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蒋春谦接到通知并受到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新科中珠曾多次收到湖北省证监局的《行政监管办法决定》,并在去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省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止令预告》,原因是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未披露共11起为相关相关提供担保的违法事实。 各方及时。

反复的信件和违规行为

监管调查后,意法半导体中珠多次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一是公司对关联方未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担保。

2017年10月13日,新科中珠第二大股东深圳亿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亿集团")及其合作方深圳市亿亿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亿正润")和时任新中珠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的刘丹宁向他人借入2000万元人民币, 与ST中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

上述关联方担保占2017年底新科中柱经审计净资产的0.33%,但意法半导体中珠并未将关联方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查后于2020年4月30日才披露。2020年4月21日,亿亿集团、亿益正润、刘丹宁已返还上述贷款的本息并解除担保。

另一次是新科中柱参与关联交易,但未能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5月30日,意法半导体中珠珠披露2019年年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泽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宏公司")从深圳前海顺耀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珠海中珠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商业")30%股权, 2019年5月,公司同意泽虹公司为中珠商业控股的厦湾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承担2亿元的地价。

2019年5月24日至27日,新科中集大泽红公司向中珠商业出借2亿元,用于上述地价支付,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4.93%。

鉴于时任新科中柱财务总监刘志坚为中珠商业的董事,本公司与中珠商业构成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但意法半导体中珠仅将相关借款视为关联企业30%股权的配套贷款,未将借款事项认定为关联方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上述贷款交易符合意法半导体中柱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能按要求履行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新科中珠未能及时履行董事会审查程序和关联方贷款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年报披露前未披露上述关联方交易,至今未补充相关审查程序。

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新科中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首先,新科中柱代表关联方偿还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

根据湖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发布中珠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24号)及对新科忠珠2019年年度报告的回信,2019年5月24日至27日,新科中珠向中珠商业出借上述2亿元后, 中珠商事未及时支付地价,实际债务由代理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控股的珠海广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

资本占2亿元,占公司2018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93%。直到2019年12月23日,珠海市香洲区市改建局发布地价支付通知后,中珠商业才收回相关资金并作为地价支付,相关资本占用解除。

其次,新科中柱对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担保逾期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2015年2月13日,意法半导体中珠披露,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钱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中珠")提供银行贷款2.7亿元担保,质保期为5年。

2016年12月2日,意法半导体中珠披露了关联方交易转让其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其将钱江中珠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原本由新中珠为钱江中珠提供的贷款担保仍未到期2.2亿元, 而中渚集团则出具了提供反担保的承诺。

2019年9月,由于钱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还债义务,以及中珠集团未能履行对钱江中珠的担保义务及其对公司的反担保义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科中珠承担担保责任,冻结新科中珠的部分账目和股权资产。

2020年4月10日,新科中珠宣布,截至公告日,法院已就冻结资产共执行1.95亿元,新科中珠已全面执行钱江中竹相关诉讼担保。

根据新科中珠2019年年报,新科中柱因担保责任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出债权,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占用的相关资金总额为1.95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5.29%。截至目前,所占用资金余额为9502.04万元。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省监管局发布的《警告信》([2021]18号)认定的违规事实,由于钱江中珠因逾期贷款。中珠于2019年10月31日在《外部担保公告》中披露,st.中珠在对外担保中没有逾期担保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由于ST Zhongzhu的上述违规行为,年度审计会计师认为ST Zhongzhu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相关规定保持对财务报告各方面的有效内部控制,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年度审计会计师对st.中珠2019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据第一财经记者介绍,为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交易所在一定时限内整改了新科中珠,但新科中珠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清偿占用费, 相关责任人未能有效追偿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

截至2020年底,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余额约为6.02亿元,达到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14%,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算或整改。年度审计会计师仍对新科中柱2020年度内控评估报告发布负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