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萊塢,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劇本誕生,但真正可以拍成電影的劇本卻很少。
更不用说,它将获得奥斯卡的认可。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30多年前,有这样一部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成功。
一个不知名的中年男子,带着他新写的剧本,敲开了米高梅工作室的门。
结果,对方看完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给出了理由——剧本太无聊了。
当布莱克失望地离开时,另一方把剧本留在了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
几天后,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很幸运地获得了试镜机会。
虽然他此时刚刚崭露头角,但离成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试镜休息期间,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在角落里偶然发现了几张纸,拿起它看了看,一张又一张照片浮现在脑海中。
这时,他意识到,如果把剧本拍成电影,可能会出乎意料的成功。
因此,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联系了布莱克,并游说了1500万美元。
不仅如此,他还亲自担任过制片人、导演、演员等职务。
事实证明,正如科斯特纳所期望的那样。
还有剧本,叫做《与狼共舞》。
这部电影于1990年上映,谁没想到,一个二流演员、一个三流编剧,一个主题被低估,竟然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
首先,这部电影在全球的票房收入超过4亿美元,是成本的20倍多。
其次,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它击败了《好家伙》、《捉鬼敢死队》和《教父3》等几部电影,获得了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改编剧本在内的七项大奖。
然而,在成功的背后,凯文·科斯特纳和迈克尔·布莱克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首先,西部片在当时没有得到主流的认可。
其次,故事涉及印第安人,一旦被一些"人"拒绝,连发行都是不可能的。
第三,影片时长为4小时,不少影迷被直接劝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期间。
邓巴中尉是战争中的英雄,但他非常自豪,他选择向西旅行以寻找新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路上,他的司机被土著印第安人杀死,邓巴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从那时起,邓巴在无尽的大草原上过着安静的生活。
他还与一只白狼成为"朋友",并将其命名为"两只白袜队"。
在此期间,邓巴与印度苏族人有过短暂的接触。
苏族人谈论了很多关于邓巴的到来,他们争论如何对待外人。
于是邓巴决定主动示好,在路上他救了一个叫"单口舞拳头"的苏族女人。
她原本是白人,但她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苏族人收养。
当邓巴将"站立式拳头"送回部落时,印第安领袖对他产生了影响。
随着与邓巴的接触,双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不仅如此,邓巴还有一个印度名字——"与狼共舞"。
邓巴不仅给苏族人送咖啡,还教他们使用火枪来帮助他们派上用场对抗侵略。
久而久之,邓巴成为苏族人心中的英雄,并娶了一个"单口相声的拳头"。
然而,这个时代并不属于印第安人,白军的入侵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平静。
为了连苏族朋友都不想再做,邓巴拒绝留下来,带着妻子"单口舞拳"离开了苏族村。
多年后,苏族被迫与政府签署协议,放弃他们代代相传的土地。
整部电影对历史的反思,使得战争主题和西方探索史成为影片的两大主题。
《与狼共舞》成功的真正原因,应该归结于其深刻的主题内涵。
这部长达四个月的电影以南达科他州和怀俄明州的场景为特色。
由于南达科他州不断变化的天气,狼的狂野以及印第安人战斗场景的复杂性,拍摄非常困难,成年人最终超出了预算,将其变成了1800万美元。
作为电影亮点的一部分,野牛狩猎总共花了三周时间才完成,剧组使用了100名印度特技骑手和数千头野牛。
最后,在一个巨大的牛群场景中,没有一头野牛来自CGI效果。
在《与狼共舞》中,片名与《狼》有关,但整部电影对狼的描写并不多,很少有场景非常具有象征意义。
狼作为一种动物,象征着原始的生活方式,在电影中对应了整个苏族部落。
与狼共舞意味着与苏族人一起生活,既是一种伙伴关系,也是一种斗争。
最后,狼的命运也暗示了邓巴中尉的命运。
据说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邀请了数百名印度人观看了这部电影,这部电影以起立鼓掌结束。
即使在电影上映后,影院里还是空无一人,有的观众更喜欢站着看。
正是这部电影复活了腐朽的西部片,揭开了无法回头看的伤疤。
事实上,导演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是出于好意制作这部电影的,在电影中演绎了一段爱、平等、和平的旋律。
但现实是残酷的,从表面上看,美国是一个平等的国家,事实上,对人民的歧视永远不会被消除。
于是,"与狼共舞"的理想,就像美国梦一样,变成了空谈。
毕竟,谁是真正的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