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
诸暨市东城区政府被曝光虚宣教学区房!
接下来是后续工作!罚款50万!
今年6月,李诸暨女士反映,她于2020年8月在东城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是诸暨古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李女士说,无论是与她对接的销售人员,还是当时发布的广告单,都承诺该区属于济阳街凤凰社区,学区为"西子小学"或"行志小学"。
然而,今年5月,据诸暨市教体局印发的《2021年济阳街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其中凤凰社区(包括原凤山居住地)进入兴志小学学区,但东城区转入同乐小学。▼▼▼
随后,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来了!
虚假宣传"学区房间"罚款50万
诸暨东城区是诸暨古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双方与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与诸暨古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诸暨东城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代理销售诸暨古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珠暨东风房地产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时间是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容为"诸暨古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代理全包干,包括项目的全部营销和策划,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代办了《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和提前登记, 与客户进行按揭贷款,客户到访直至交付房屋的房产证,按揭贷款供客户办理二次按揭。
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合同至2021年7月10日。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诸暨东城房地产项目,特别是从2020年4月到2021年3月底,各方诸暨市树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部分销售人员听写和微信聊天表格了解房地产客户对珠暨东城楼房地产业主的购买推广,可以阅读《知小学或西子小学。
根据诸暨市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5月29日发布的《诸暨市济阳街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东城区学区为东荣小学。上述行为于2021年6月2日由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扣押,原因是东城市业主投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8.81(1)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规定,属于销售商品房学区做出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进行虚假、误导性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误导性商业宣传的,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建议判处的处罚如下:罚款50万元。
资料来源:绍兴市发改委、诸暨西视
值班编辑:张伟 负责编辑:胡碧娟
主编:赵伟 决赛:沈力、唐寅、于伟、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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