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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白鸭”:清代民间的顶凶卖命乱象

作者:光明网

作者:赵金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顶级犯罪超验现象由来已久。东汉后期,被推荐为贤者、好人的刘瑜在法庭上提到,当时当地政府贿赂猖獗,残疾人得逞,导致公众不满沸腾,小偷党、政府和军队的化身,在这种情况下, "穷人,或者已经出卖了第一层来奖励,父亲和哥哥代表残缺不全,妻子和嫂子分道扬镳。"(《后汉书》第57卷)在此之后,顶级罪行没有被取代,特别是在清朝。纵观清朝民间杀人作史,或许能为我们更好地理解这种司法混乱提供一面镜子。

清朝司法行政中"宰杀白鸭"的现象

清代嘉庆时期,著名的张问陶仁来州政府,有一次,他被省报任命做门,审判就是莫县之死案。在讯问过程中,凶手王晓山供认了谋杀罪,他的供词技巧娴熟、流畅,与原供词没有任何区别,似乎背诵一般都不错。这种情况自然引起了张巧涛的注意,然后仔细看了看王萧山,看它的年龄不过二十岁,手没有鸡力,不像凶手的样子。张问陶鑫,心里恐怕有冤情,在他反复的指导下,王晓山终于承认自己是一代受了一代训练,真正的凶手是富子曲培秋。原来,王萧山欠了一笔债,只好接受曲家22银,王小山同意为曲培秋"顶圆柱体",供词都是事先协商好的。张某让陶炼得到自己的感情,既怜悯小人物的艰辛,又重新得罪了有钱淫乱的狡猾,然后帮笔说了一句话:

杀人犯死了,法律有一个常规的惩罚,所以惩罚凶手,邪恶也一样。如果钱能买到一代,那么富家子弟会不顾一切吗?帝国法是为穷人设计的,而不是为富人设计的。这是一种情绪吗?这合理吗?......曲培秋用刀子吐口水杀人,其罪行已不再显眼。而且不要输,以两百金买一条命,蔑视国王的法则,什么都没有。丈夫赚了两百块金子就可以买到一条命,那么家里就有了一百万,可以屠杀整个县。一个案件中杀人两人的罪行怎么能得到更多的宽恕呢?应该指出的是,之前的杀戮仍然是出于一时的愤怒,或者说是非故意的杀戮;过失杀人是豁免的,所以凶手是不可避免的。曲培秋应该判刑决定,并在手杖执行前200。王晓福山顶凶狠,依法也要负责,阿姨从孝顺中读出来,为了养活父母,应该免除责任。......"(张世山,《上海中央书店》主编,1934年,第57-58页)

顶级杀人让真正的杀人漏网,无辜的人受到了惩罚,无疑属于冤案。然而,与一般的不公正案件不同,这种不法案件是真正的肇事者和肇事者之间勾结的结果,因此更难移交。比张巧涛的陈启远晚一点,讲述了他父亲陈琦前几年在福建当官,他受审了一起打架杀人案,案子和王萧山案是一样的。陈伟发现头号杀人案后,案件将被送回县重审,但重审结果还是一样,此时,肇事者"不会交出供词"。(陈启远《闲置的笔记》第3卷)陈琦知道有错,是说不正当的,就沮丧了,于是辞去了局里的差事。后来人们总结道:"有分歧要知道它的不公,而棋子不去纠正人民,它的痛苦更像是是啊!(李月睿《春冰室狂骑》)

两起案件的相似性并非偶然,这反映了清代中后期杀人最凶的人死亡现象的高发率,正如陈启元所指出的,"福建的人命案件,每年不少于一百打,这么好的人也是很多的。《(闲置的笔记》第3卷)《陶光》两年闰三月,司法部接到广东省举报的多起死亡案件,其中,仅潮州政府贿赂买的顶级谋杀案多达三十七起。(王贤谦《华东续集道光V》)陶光义在潮州为官武郭光启也记载:"潮俗,杀人犯实在无法躲藏,而假人胆怯不自理,率收失业傻瓜,派官取代之,贪官取法,名叫'宰白鸭',也是富有同情心的。"(《清诗记》)因为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当大众不惊讶的时候,就叫"宰杀白鸭"。"屠宰白鸭"风,最常见于福建省、广东省,特别是福建的漳州和泉州最为繁荣。"福建、权两省,凶杀案数量众多,富家杀人,拿出更多的钱给穷人,反而要死,虽然有廉洁的官员,但率被它蒙蔽了双眼,所谓'宰杀白鸭'也是。(《闲置的斋家笔记》第3卷)

在"屠白鸭"的情况下,凶手是收受贿赂收买孤独的傻瓜,把官员送到顶端,顶凶手的收入都值"香灯钱","到死别人后还要追香火"。"(黄安道的《诗娱室诗》第18卷)在世俗的眼中,《载白鸭》是一只愿意战斗、愿意被打败的人,而当时有一双良知的观察者的眼睛,死在死的上层邪恶一代为什么还要黑暗!凶残的"白鸭"多么愚蠢可怜!郭光启曾作诗《白鸭》,描写"白鸭"的悲惨命运,诉说社会不公,诗中写道:

白边如霜出框,城市看到大白鸭的屠宰。

屠白鸭,鸭何古?青田不敢在他面前打电话。

拿钱来世代代死去,并通过剖腹产隐藏珠子。

珠子可以藏起来,肚子里?张姓关,将是李姓戴。

法律领域的日子应该是天默无闻,灵魂的不公正变成了一只大鸟回归。

即使有香灯也不敢爱。

俊没有看到汉代杨宝拯救黄黄,三位公传的继任者。

当世界刑事官员发出信息时,这本书必须重复。

宰杀白鸭休息。

"屠宰白鸭"最常见于福建省和广东省,或许与当地的抗风直接相关。赵毅在《曝光的故事》中写道:"中忠和权的习俗是多么有名......人们生活在多民族群体中。两个姓氏或互相打架,经常打架,会杀死一些生命......在战斗之前,各民族首先同意一批人被杀,妻子到达公共财产后予以支持。因此,往往不是凶手愿意承认自己,尽管酷刑没有什么不同的话。凡武装打架案,最高凶杀率十八、九还,其习惯如此。清末周守昌也在《思想殿日》中写道:"今天广东、福建最高作恶,但武斗案最多,坏习惯一起,不易破。"

王树文案:典型罪案

还有清代最具影响力的顶级谋杀案推光绪七年(1881年)河南王树文案。王树文,邓州人,在南阳镇平县胡舜家中服役。而这胡体安,表面上是一个闪亮的"公家",却暗中做着抢房的生意。后来,被主体暴露给政府,看到情况不好,胡身体安随后买下了镇平的典当,带着一家人王淑文去顶袋。王树文最初拒绝配合,但经不起典当的折磨,并被告知,最终决定后不会判处死刑,只能忍耐。县里让马头一团糟,再加上邀请功德的心情,才真正抓住了巨盗,才匆匆定稿。被判处死刑的王树文自然不愿意,于是喊出了自己的冤枉,说出了凶杀案的真相。

河南巡警屠宗轩下令缓刑,派去复审,但始终不重要。在回信中,王树文提出,父亲名叫王继福,在邓州务农。因此,涂宗璇指示邓州志福朱光迪将王继福移送此案。在这片骨眼中,屠宗轩提拔了两湖总督,河长李赫年接管了河南巡逻队。与新巡警关系密切,陈旭道警官人魏(官衔比朱光一级,但不是朱光的上司)负责王树文案二审原南阳志府,以掩盖冤案,修书阻止朱光帝王继福, 朱不为所动。王继福来面对案子,当唐面对面时,他和王淑文确实是父子关系。王淑文不是胡树安,此时是路人熟知的,无法躲藏。然而,巡逻队李赫尼安故意保护任伟,指示案件官员将王淑文作为劫匪同谋。根据大清法,强盗不分前者,只要有财产,全部砍掉。这样,原一审、二审各级官员就可以免除责任。北京、河南、科研和道路官员,风起云涌,纷纷上章揭露弹劾案。法院任命江川总督梅启钊为秦超大臣,重新审理王树文案。虽然梅其钊为一代著名朝臣,但已经接近暮年,将会到石,而接下来更为李鹤老属,因此,经过一番"复习","居然把书文当成偷来的,当剪掉,监狱就完了。"

当消息传出时,公众强烈抗议。法院厌倦了为公众的心灵服务,命令刑事科传讯此案。当时,刑事司法部尚舒潘祖银高度重视其主管上将的指派,由刑事司法部郎忠和秋季复审办公室办公厅赵淑秋主持办案。赵淑秋没有辜负人们的期望,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和反复研究,最后黑幕层的错误案件被剥光,并代表刑事司法部准备了一份草稿,要提交给皇帝。据说在这个过程中,李赫尼安的下属一直在都铎到潘祖银关说,潘几乎动摇了,把赵淑秋的手稿毁了。赵淑秋坚持不能,对潘说:"书秋那天不去秋审判,案子一天也动不了。"最后,潘祖银和他的继任者张伟万采纳了赵淑秋的意见,结果打了个法庭。最后,皇帝下令,王淑文无罪释放,审判前的各级官员,包括李晔年、梅启钊等边境印章,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赵书秋案的主要审判成为人物的转折点,因而响亮。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一个不法案件因此被提上前台,正义终于结束。

凶残凶残的原因

为什么清朝的杀人作成为谋杀案的常态?仔细想想,恐怕既有技术原因,也有制度原因,更多的是社会原因,而制度原因和社会原因特别值得关注。

首先,"再补给不是再证据"的证据体系是抵制杀人作风现象的制度激励。有一代清代,"罪从供词,到最重罪"(王慧祖《乔治医药》),因为《清法》规定,除了在逃罪犯之外,还可以"公开证明白人,即同一监狱进",一般而言,"内外刑事起诉案件......监狱官员要求不要详细询问,以免失去供词"。(大庆法,名称法)还规定:"凡犯有死亡罪的,每人称该犯人及其家属为犯罪嫌疑人,连同被判有罪的,仍被控入狱认罪认罚。如果你不接受,听听他们自己的论点。"'大庆法与越狱'制度就是这种情况),所以在实践中,审判官脑子里只有一个供词,"一旦真相被认清,即为了事情的缘故,无论捐赠者是否可信,我都太想问,不愿意问。"特别是,"知道它是一只'白鸭',并提供证据,不会穷尽。客观地说,"罪自告白"的证据体系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其缺陷和不足也十分明显。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校长不能用职业良知纠正制度的偏见,就很容易导致不法案件,可见制度对人的巨大作用。进入中华民国后,"再证不再证"的证据制度改为"再证不再供","屠宰白鸭"的现象逐渐减少。

其次,贫富不平等的现实是艰苦创业现象正在出现的社会土壤。"菊门酒味,路有冻骨",是杜甫对唐代贫富差距的冷描写,也是中国古代朝代的普遍现象,清朝也不例外。清朝的特殊性在于社会的下行压力和巨大的人口因素的结合,使得贫富不平等问题更加突出。据文献记载,乾隆末年,中国口已接近3亿,到桃光中期,人口已超过4亿。在经济不景气、人炸的背景下,社区里出现了大量失业的游客,生活就像草芥末。然而,土地兼并的过程,如失控的野马,高度集中在社会财富上,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乾隆皇帝的朝臣和蜻蜓占据了80多万亩的土地,两族还有6万多亩的田地。千龙十三年来,湖南巡警杨希轩说:"最近,田地属于富家户,大约六分之五的老人,老人们的田地,现在都是为农户服务的。"(陈明美贵《疏浚》《皇朝》第39卷)陶,咸咸,依靠军功创办湘军,淮军将领也变成了当地的地主。湖南湘乡曾国轩拥有耕地6000亩,安徽合肥李家占地多达60万亩,河南相城园嘉三耕地也有4000亩至5000亩。《红楼梦》借用刘伟的嘴说了当时冰冷的世界:"这样的螃蟹......然后放上酒盘,一共二十二银。阿弥陀佛!这顿饭的钱足以让我们的庄稼人花一年时间。正是贫富差距的这种残酷现实,使得富人和穷人之间购买生命的"交易"成为可能。"只有富人和穷人是不平等的,所以富人可以杀死富人,穷人可以用手杀人。"(张思山,第59页)如果这种社会土壤不能完全改善,"一视而死"的现象就不可能完全消失。

结语

杀人作只是清朝司法混乱的一面,回顾这段历史,不仅让我们有了旧中国的黑暗和颓废,也激起了我们内心对司法工作的敬畏。正如姬小玄的父亲姬荣树所说:"治牢很难,案子特别难。有顶级杀人犯,甘为其他人的死亡...情况是多变的,为什么不呢!肇事者是否正当?在光绪多年的陈玉燕也郑重提醒道:"余在福州县,最顶级的谋杀案经常听到......对于这种恐惧,尤为不想长期放置,专书给孩子打电话,不要轻判,如果有的话,也不能掉以轻心。(在娃娃之书上)

(本文为教育部基础科研业务经费项目"中国传统监狱文化机制研究"(项目批次N151402005)分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