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六批10大文物犯罪在逃。
以下为通缉令
10 人一般
1、彭安,男,1985年10月5日出生,住所:江西省新余市玉水区奥日镇联合村委会29号,身份证号码:360502198510053072。

彭安
2、曹晓涵,男,1974年8月24日出生,住所:江西省高义县高县高县畜牧养殖场伯里村集团第47号,身份证号码:360521197408248054。
曹晓涵
3、周高给,男,1974年4月25日出生,住所:安徽省宿雾市灵县下楼镇刘维庄49号,身份证号码:342224197404251118。
周高-产量
4、曹忠华,男,1984年12月8日出生,住所:安徽省宣州市宣州区海狸桥镇南湖村33组,身份证号码:342501198412088214。
曹忠华
5、阎,男,1991年3月25日出生,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县凤凰乡翠溪村委下辖西村08-109号,身份证号码:450324199103253716。
我是斯奈斯
6、张德海,男,1975年5月18日出生,住所:江西省伊春市袁州区费建潭乡豫园村34号,身份证号码:362201197505187695。
张爱德海
7、张守勇,男,1973年6月27日出生,住所:河南省开封市张晓楼村1号,身份证号码:410221197306273812。
张守勇
8、魏创国,男,1972年12月24日出生,住所:山东省滕州市滕桥镇,原棕榈村13个,身份证号码:37042119721224607X。
魏创国
9、王友良,男,1970年3月20日出生,住所:河南省安阳县安丰乡南丰村12号,身份证号码:410522197003204716。
王友良
10、李杰,男,1963年2月12日出生,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香蜜花园东巷14号,身份证号码:610103196302120418。
李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二段
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毁坏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一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经营场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或者一次罚金。
过失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二十六条
转售文物牟利罪,情节严重的,应当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或者拘役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单位犯前款罪的,应当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向外国人出售、赠送国家禁止收藏的珍贵文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
法律是不允许的,法律必须进行调查。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线索,在举报盗窃、盗窃、转售文物犯罪活动的同时,发现相关情况请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机关将奖励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举报、揭露得罪人的举报人。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