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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中院开庭审理李丰等25人团伙涉黑案

作者:MtimeTime.com
广西南宁中院开庭审理李丰等25人团伙涉黑案

图为25名被告在南宁中央法院出庭

新华南宁9月27日电(钟玉林浩)9月2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峰、李龙、李军等25人组织、领导、参与犯罪的黑手党型组织,该案是全国反黑办列入监督名单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峰、李龙、李军通过笼中乡、纠察、结成利益共同体等手段,逐步设立李峰、李龙、李军为组织、领导,被告人庞振海、曾志贵、李东明为骨干成员, 被告人庞继松、张天福、吴西宁、朱启新作为黑手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与者。该组织成员通过开赌场、非法放贷等违法活动获取犯罪资金,进一步实施涉及金额3988万元的"路贷"诈骗犯罪活动,通过敲诈勒索、扰乱经营秩序等非法控制当地娱乐场所,非法收取320万元的"保护费"。李峰、李龙、李俊直接或指挥该组织成员进行抢劫,造成一人死亡;6.诈骗、敲诈勒索2、挑衅滋事3、开赌场4、使用软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是指非法收债、扰乱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用于非邪恶、欺凌、残害群众,严重干扰和破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广西南宁中院开庭审理李丰等25人团伙涉黑案

图为南宁中央法院的法院现场图片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峰、李龙、李军等25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当有组织、领导三合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参与三合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抢劫犯罪、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罪、贿赂犯罪, 捣乱罪、开赌场罪、高利贷罪等25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当天,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提出证据,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罪名较为复杂,审判预计持续10天,案件将在稍后日期被判刑。

南宁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市法协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和被告人亲属代表通过视频观看了庭审。(完整)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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