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某镇某村委党支部将一面印有“ 抢险救困,真情为民”的锦旗送到我中心,对救援队员义务为该村贫困家庭义务救援表达真挚的谢意。
谨防溺水
7月28日下午6时许,我中心接公安机关指令请求增援搜寻疑似溺水人员,位于某镇重要水体中段。中心十二名队员立即赶赴现场,途中询问当地派出所得知,一名二十多岁男性青年下河摸河蚌,疑似溺水。由于该青年家庭特殊引来众多同情的乡亲邻居围观。两艘救援艇、十二名队员组成两队搜救组、一队后勤组。黑暗、酷暑、蚊咬…经过4小时的奋力搜救,声纳终于发现了疑点,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
牢记公益初心 持续奉献前行
锦旗虽小,但意义非凡,它是先锋公益精神“牢记公益初心 持续奉献前行”的最好诠释,同时也彰显了人民群众对中心队员的鼓励和对公益救援工作的大力支持。
参与救援人员
参与此次义务救援的12名先锋队友:胡文俊、王巍、宋磊 、吉仁、 张金宝 、吴磊 、路永华、 戴海鹏 、邓海鹏、 周海朋 、章明 、陈先伏;感谢你们“大爱无疆 无私奉献”!
暑期溺水
事故高发
以下防溺水知识一定要牢记,家长孩子都要了解
哪些情况容易导致溺水?
1、不了解水性,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水中便可能导致溺水。
2、即使是习水性的人,未做充分准备活动,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或者游泳的时间过长,体内的二氧化碳丧失过多等原因也会在水下出现四肢痉挛、抽搐,导致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
3、安全意识淡薄,在非开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会被水底的水草缠绕而导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4、在水中互相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后又惊慌失措,导致溺水。
5、身体不好,患有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他慢性病的人,可能在游泳中因冷水的刺激而引起旧病复发,从而导致溺水。
预防溺水
“六不准”
“四不要”
一定要牢记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来源;海安先锋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