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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更正公告

作者: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空头:ST宏高 公告号:2021-056

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责。

北京宏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过事后审查,发现上述报告:

《第二节会议审议事项》二、第二条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员工代表监事会的议案"2.1、审议"选举侯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2、审议"选举潘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第三部分提案代码"中的"股东大会提案代码表";

在"附件2委托书"中,"客户应有股东大会动议的表决意见的编码表格";现在它更像是这样:

更正前 1 个):

会议审议的事项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考虑选举侯祥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会

2.2 考虑选举潘志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会

更正 1):

2.1 考虑选举侯祥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会

2.2 考虑选举潘志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会

更正前 2 个):

三、提案代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代码表:

更正 2):

更正前 3 个):

附件二: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的意见如下:

更正 3):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余部分将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报和《潮报信息网》。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恳请投资者理解,公司今后将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加强审计工作。

我在此宣布这一点。

北京宏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会

十月 19, 2021

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空头:ST宏高 公告号:2021-058

关于董事会连任的更正公告

北京宏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披露了《关于选举董事会的公告》。经过事后审查,发现上述报告:

1、 第3段"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陈川先生、余宁先生、乔伟先生、沈大福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为"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 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伟先生、沈大福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

二、第五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三年"。调整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沈道福先生的简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川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应调整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道福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填写报告有误。

现在它更像是这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宏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0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1年审议及通过《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动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及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陈川先生、余宁先生、乔伟先生、沈大夫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董事以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发表议定独立意见。

同时也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由员工代表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表决制度,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选举提案,只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人选的备案无异议后,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衷心感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名陈川先生, 余宁先生、乔伟先生和沈大夫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发表议定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表决制度,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选举提案,只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人选的备案无异议后,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衷心感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

沈道福,男,1961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南财大财务会计专业,省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上海和深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企业管理(高管)资格顾问顾问。

他从南京报业传媒集团退休,是深圳三丰智能(300276)的独立董事。彼亦为湖北大学会计学学位校外导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江苏报业协会财经投资审计委员会主任。

曾任南京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审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4年入选首届"中国报业金融专家图书馆"专家,2019年入选第二届"中国报业金融专家图书馆"专家。

历任南京报业传媒集团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投资部主任、财政部主任、咸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咸宁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副处长、政法处处长、 咸宁县财政局副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川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之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无关系,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受到联交所的纪律处分, 且不是被违反信托执行的人,其资质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道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之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无关系,并未受到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并未受到联交所的纪律处分, 且不是因违反信托而被执行的人,其资质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余部分将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董事会连任的公告》可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朱迪新闻网》上找到。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恳请投资者理解,公司今后将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加强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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