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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私改卫生间?执法中队查处并拆除!

作者:半岛都市报

通讯员 郑嘉慧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私改卫生间?执法中队查处并拆除!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私改卫生间?执法中队查处并拆除!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私改卫生间?执法中队查处并拆除!

5月7日,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金家岭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反映崂山区香港东路225号千禧龙苑小区某户业主正在对房屋进行改造,准备进行群租,影响邻居正常生活。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

经现场落实,该户房屋为复式结构,房屋共上下两层,面积300余平方米。房东将该房屋整体进行了出租,租户承租房屋后,将上下两层改造成十个用于居住的房间,并在4个卫生间的基础上又自行增加了6个,现场未发现有破坏承重墙的现象,租户就装修事项已向小区物业进行报备。

经进一步调查,该租户将房屋分割成十个房间,准备用于后期群租,新增加的6个卫生间是在不具备上下水条件的房间内改造完成的,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区综合执法局金家岭中队已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当事人限期内进行整改,执法中队将根据整改的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5月13日,该租户已自行将下层新加建的卫生间全部拆除,上层加建的卫生间也正处于整改过程中,执法中队将会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