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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景年:唐代“孝廉”名实考论——兼论《孟子》升经问题

作者:泪殇之陌

自古以来,儒家思想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孝悌廉耻的道德观念,更是儒家文化的精髓所在。唐代作为科举制度的初期,新旧制度交替,孝廉这一词语的含义一直似有似无,令人费解。

究竟唐代有没有孝廉科这一科举科目?孝廉一词又指什么含义?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本文将立足于大量文献史料,对唐代"孝廉"一词的名实进行全面考察,并探讨《孟子》在唐代科举中的地位,期望能给读者一个圆满解答,那么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历史脉络呢?

曹景年:唐代“孝廉”名实考论——兼论《孟子》升经问题

谜团重重的"孝廉"之名

自隋唐科举制确立以来,"孝廉"一词便在文献中屡见不鲜。然而,细查典籍,关于这一名词的含义却前后矛盾,令人费解。

开元年间,著名诗人孟浩然在《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一诗中写道"孝廉因岁贡,怀橘向秦川"。孟浩然明确将"孝廉"与明经科目等同。与此相似,开元十一年(723)的一块墓志铭也直言"郡举孝廉,射策甲科",将"孝廉"视为明经科考试的代称。

然而,与前述用法南辕北辙的是,唐代一些重要的制度文献中,对孝廉科目却闻所未闻。《新唐书•选举志》详细列举了常科各个科目,但其中并无孝廉科的身影。直到代宗宝应二年(763年),才第一次见到"孝廉科"的正式记载。礼部侍郎杨绾上疏建议"请依古察孝廉",设立孝廉科作为常科之一,引入对品德操守的考核。这一举措也被视为是对科举制弊端的一种修正。

面对种种矛盾用法,学者们的观点也是争议不休。清人毛凤枝认为"唐时孝廉一科,屡举屡停","唐人科目以进士为贵,虽有孝廉之科,亦徒存其名耳。"认为孝廉科一直有存在,只是间或中止。但宋人朱熹却认为"唐人孝廉,非今之科目,乃明经之别号。"意即孝廉并非正式的科目名称,只是明经的别称。

这种争论,一直延续至今。近年,陕西宝鸡市发现一批墓志铭壁画,其中就有多例出现"孝廉及第"字样,堪称孝廉之谜的又一曲折。究竟这孝廉为何物?唐朝的科举制度中是否真有其踪迹?孝廉与明经之间又是何种关联?这一问题,需要更多的文献资料予以解答。

解开面纱的古籍线索

自唐初以来,关于孝廉一词的含义以及是否曾设有孝廉科目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分歧。直到宝应二年(763)杨绾奏请设立孝廉科,才使这个谜团初次展现全貌。

通过梳理相关史料,我们可以发现几个重要线索:

首先,杨绾在其奏疏中明确提到"请依古察孝廉",并未说明唐朝此前已有孝廉科目存在。这就表明在宝应二年之前,常科中是不存在孝廉这一科目的。若真如部分学者所言,之前已有孝廉科存在,杨绾理应提及,而不会使用"依古"这一说法。

其次,《新唐书•选举志》在详细列举唐代常科各科目时,也未提及孝廉科的名字。这进一步证实了在代宗之前,孝廉科并未在常科中占有一席之地。

再次,从宝应二年设立孝廉科的理由来看,杨绾指出当时的科举考试"犹试策",导致"士人皆诵当代之文,而不通经史"。他希望通过考察品德操守和经学水平来纠正这一弊端。可见,孝廉科的设立是针对科举制度曾经的偏颇而做出的调整,旨在重振儒家传统的道德教育。

最后,杨绾在奏疏中还详细阐述了孝廉科的具体考试内容和分数等级,包括"经十条、对策三道"、"上中下三等"等,显示了其完备的制度设计。这些细节都表明,孝廉科是一个全新设立的科目,并非简单地延续前代遗制。

由此可见,结合各方面证据,代宗宝应二年设立孝廉科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制度创新,旨在通过考核孝悌廉耻的品德和对经书的理解能力,来遴选德才兼备的人才,从而纠正当时科举弊端的一种尝试。这个尝试虽然很快被废止,但对后世的影响却并非微不足道。

道德与知识的融合考核

唐代宝应二年孝廉科的设立,体现了一种将道德品质与知识水平相融合的新型人才选拔理念。这种考核方式,集中体现在孝廉科的试卷内容上。

首先,在道德品质的考查方面,孝廉科将孝悌作为核心内容。根据杨绾的奏疏,他希望"其乡闾孝友信义廉耻而通经者,县荐之州"。可见,孝友、信义、廉耻等传统美德,成为孝廉科择士的首要标准。这与古代察举制推崇孝悌道德的做法颇为类似。

其次,在知识水平的考查上,孝廉科将主要注重经书学问。杨绾明确要求"所习经,取大义,听通诸家之学"。考生需要熟读儒家经典,并能透彻理解其中的大义精神。毫无疑问,这是对受考者经学造诣的一种严格检验。

具体到考试内容,孝廉科设置了"每人经十条,对策三道"的科目。所谓"经十条",即就儒家经典中的要旨进行开卷考查,检验考生是否确实做到了熟读经书、通晓大义。而"对策三道"则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作文考试,要求考生对时政问题提出见解和对策建议,以检验其驾驭文字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孝廉科还将《论语》《孝经》《孟子》作为一个整体,合并为同一科目。这表明《孟子》在唐代已经获得了较高的经典地位,与儒家核心著作并重而论。

除此之外,孝廉科还对考生分为上中下三等,成绩最好者可以直接为吏部官员。这种严格的分级制度,有利于真正将品学兼优的人才择入仕途。

总的来说,孝廉科的设立旨在重拾古代察举制的精神,将传统的孝悌廉耻教育与经学考核有机融合,从而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人才。这种人才观不仅契合了儒家文化精神,也揭示出唐代科举朝野有还人才之路归于传统的诉求。

唐代士风的沉浮晦暗

讨论孝廉科的设立缘由,不可不提当时的时代背景及社会状况。在唐代,文风科道的变迁,与官场腐败等现象交织在一起,成为孝廉科应运而生的重要原因。

自武则天掌权后期开始,唐朝文坛士风日益沦丧。当时统治阶级奢靡成风,政治腐败、贪赃枉法屡见不鲜。这不仅加剧了社会矛盾,也使文人墨客的操守日益放纵,热衷于追求浮华虚伪的文风。如施肩吾在《晚朝诗》中就写道"词人罕有朴实儿,华靡纤巧过于渲"。

进入开元盛世,虽然文化极度繁荣,但奢靡浮华之风却也越演越烈。大诗人李白即为这股潮流的代表人物。著名诗论家袁行霸在《唐诗纪事》中说:"李白性灵便放达,然偏于狂荒,词藻华丽,令色有时过矣。"

这番言论可谓切中要害。果不其然,在开元中后期,诗文气质日益矫揉造作,脱离了传统文风的朴实质朴。《旧唐书•文苑传》载:"博洽浮靡之文,自外习诟习词,务矫世而陵夷"。即指此流弊。

可见,当时文人墨客的操守败坏,不惟导致文风走向极端,也加剧了社会的缺德失节现象。为抵御这一倾向,廷臣们积极寻求出路。开元二十六年(738),时任中书侍郎的张说就上书皇帝说:"士大夫理学业,近世所尚,不过以文为务了"。并建议诏令有司"省择识遣乡阃里僻孝廉友善之资"。

这些呼声持续了相当长时间。到了三十年后的代宗宝应二年(763),杨绾的奏疏终于促成了孝廉科的设立,试图通过重视品德教育,从制度层面遏制文风浮靡的恶劣影响。

如上所述,孝廉科的出现折射出当时社会风气的某种偏颇,也体现了朝野知识分子重振儒家传统道德的诉求。这不仅是一项科举制度上的探索,也是一种对当时文人行为失范的反拨力量。尽管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但其目的却彰显了重德纳士的优良传统。

孝廉影响深远的历史意义

虽然孝廉科的设立仅仅维持了短短几年时间,但它所体现的选人用人理念,以及对后世科举制度的影响,却是难以抹灭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孝廉科可被视为中国传统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源头。

首先,孝廉科的出现代表了中华文化中孝悌思想的薪火相传。自古以来,儒家就将孝悌视为核心美德,认为"孝悌之至,无其嫌矣"。通过孝廉科的设立,唐代科举中正式将孝悌列为择士的重要标准,将这一传统价值观制度化、具体化,确保其在选拔官吏过程中得到彰显。

这不仅契合了唐人"存之者,善继絜矣"的文化自觉,更体现了当时社会重振道德教育、扫除文风浮靡的呼声。后世的科举制度中,品德考查环节虽然并不总被称为"孝廉",但其精神实质却源远流长,可谓孝廉科的余绪未尽。

其次,孝廉科强调"德才兼资"的选士理念,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古人云"择士贵有德矣,斯时方重才",这正是孝廉科的用人思路。通过道德品质和学识造诣的双重考查,它力求兼顾"德""才"二者,避免单纯注重才学而忽视操守的弊端。此后,无论八股文抑或会试,科举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这一理念。

再次,孝廉科对儒家经典在科举中的地位定型,也具有一定意义。奏疏中特意将《孟子》与《论语》《孝经》并列为同一门科目,足见孟子思想在唐代已获得较高的认可地位。这为后世科举考试中将四书五经确立为必考内容,奠定了一定基础。

结尾

最后,从总体上看,孝廉科的设立虽局限于唐代,执行效果也未见卓著,但其所体现的重德纳才理念和制度理性则余绪未尽。它不仅反映了唐人对传统文化的自觉追求,更预示了后世科举不断完善改革的方向。可以说,孝廉科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一个发端,也是儒家文化精神在科举中得到彰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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