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8周年,为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5月17日,县档案局在七一广场开展“5·18地方志工作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县档案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地方志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内容。同时,展示并发放近年来县地方志公开出版的志书、年鉴、各种编研成果,让群众了解我县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记者:郭雪航
编辑:马胜文
责编:王 刚
审核:马文燕
新闻热线:0952-601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