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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广告牌图片识别为货车致追尾:车企别把辅助驾驶包装为自动驾驶 | 快评

作者:南方周末

近日,一则汽车新闻引发关注。一名湖北襄阳的理想L9车主称,他在高速上开启了辅助驾驶系统,车辆将广告牌上的货车图片识别为真车,急刹车导致追尾。交警认定该车主负事故主责。该车主认为,由于是车辆的原因导致发生事故,还未上牌的新车变成了事故车,要求厂家赔偿2万元。

2024年5月10日,理想汽车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回复,事故原因是系统将图片误识别为实车,“的确是系统误识别,后续会改进软件系统”。而就赔偿而言,理想汽车4S店提出了补偿4000元现金的方案,目前尚未与车主达成一致。此事不仅本身尚未落幕,也有值得进一步辨析之处。

根据理想汽车官网的介绍,理想L9(AD Max版车型)“标配11个高清智能驾驶摄像头和128线激光雷达,实时构建三维数字世界,强光暗光依然看得清”“配备智能驾驶传感器,标配10个高清智能驾驶摄像头,车辆看得更广、更远、更清晰”,

当车主开启全场景智能驾驶功能时,“支持自主变道超车、出入匝道、响应信号灯路口通行、出入环岛、避让绕行施工障碍物等。全场景辅助驾驶,可不依赖导航路径,可以自主识别各类红绿灯,礼让行人及安全避让侵入车道的障碍物等,通过大路口、复杂路口毫无压力”。

既然在这起追尾事件里这些宣传“破功”,理想就颇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之嫌疑: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当事车主有权获得合理的赔偿,而不是仅仅赔4000元或是“补偿积分”了事。毕竟汽车不比其他消费品,一旦出事会威胁生命安全,财产损失更是不在话下。

这并不是以“自动驾驶”“辅助驾驶”“无人驾驶”之名的“智能驾驶”第一次出事。2023年5月的“理想L7自动辅助驾驶被‘苏炳添’吓到直接刹停”事件都是如此。而国外汽车厂商也好不到哪里去,美国媒体2023年6月对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了“特斯拉Autopilot四年发生736起(事故)、至少17人遇难”的惨痛统计。

长期以来,全球各大汽车厂商都在鼓吹“智能驾驶”的概念,并由此开发出“自动驾驶”“无人驾驶”“辅助驾驶”等多项功能。但诚如此次事件之后汽车行业分析师刘昊的说法,“目前智能驾驶技术普遍处在L2阶段,各品牌的系统和算法都还没有成熟到能够代替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完全操控”。

结合业内人士的解读可知,“智能驾驶”目前的瓶颈并不在于算法,而是传感器。如果将“智能驾驶”技术拆分为感知、决策、执行三个层面的话,负责感知的传感器(sensor)还不能像人类一样准确识别自然界万千事物的本质,因而常常闹出“把广告牌上的董明珠识别为行人”的笑话,从而影响下一步的决策与执行。AI算法可以高效地处理编码过的数据,但在感知人类非结构环境时仍有困难。

而在各大汽车厂商的广告宣传中,智能驾驶仿佛已经成了一项成熟的技术,足以让人类坐在汽车里什么都不做就可以抵达目的地,由此也衍生出了种种天花乱坠的概念与功能:“自动驾驶”(auto-pilot),“辅助驾驶”(co-pilot),“基于导航的自动驾驶”(Navigate on autopilot),“领航辅助功能”(Navigate on pilot),不一而足。消费者如果搞不清个中区别的话,很容易被误导为“从此可以不握方向盘了”。

在这起事件中,既然理想汽车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现阶段车辆辅助驾驶功能还处于L2级别,受限于辅助驾驶功能局限性,无法完全代替驾驶员进行环境信息的判断,仍需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对车辆的主动控制,并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及路况状态”,那么就是“过度营销”乃至涉嫌欺骗消费者。

对比近年来的“辅助驾驶”事故,驾驶系统一旦“宕机”,其严重程度与惨痛后果甚至比酒驾醉驾还要大:哪怕是酒驾醉驾,驾驶员也是会在操控汽车的;而如果车主完全相信辅助驾驶可以代替自己握方向盘,驾驶系统一旦出错,车主来不及接管就已经发生事故了,驾驶系统在这种场景下堪称“有不如无”。

当前各大车企的“智能驾驶”不但过度营销,而且也执行了完全不符比例原则的安全标准:将“辅助驾驶”包装为“自动驾驶”“无人驾驶”,又要求车主“注意接管”,这是不负责任的,说重一些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以航空领域为比照,当前的民航客机已经可以做到“飞行员只在起飞与降落那段时间操控飞机,其余完全交给自动巡航系统”,但“无人客机”仍然是现阶段不可能出现的事物。原因无他,一旦复杂空间与非结构环境超出了驾驶系统传感器的感知能力,其所带来的决策灾难是无法弥补的。这也是为什么当前的“无人机”主要仍然应用于以军事为代表的非民航领域——这正是为了珍惜人的生命。

总之,各大车企的“智能驾驶”系统在相关技术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过度营销,“乌龙”乃至“事故”频发的现况也说明其安全标准存在问题。“没出事自夸技术先进,出了事翻条款手册怪车主不注意”的现象则显示,车企在服务条款上颇有“权大责小”之嫌。是时候要求汽车厂商,别把尚不成熟的“辅助驾驶”包装为“无人驾驶”误导消费者还让消费者承担安全责任了。

王兢

责编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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