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恋爱期间的花费,分手后需返还吗?余金律师:赠与行为无需返还!

作者:安全南方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49期5月15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9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子女抚养、合同效力、民事纠纷赔偿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余金律师。律师回复精选1

分居后,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任何费用,举证责任是谁?

2

刮了别人的车但已修好,对方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

3

手写的纸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

对方先动手,我还手时把人打伤住院,我要负全责吗?

5

恋爱期间的花费,分手后该不该返还?

6

男方出首付买房挂女方名下,贷款由女方还,离婚后房子算谁的?

01常德网友问:

分居后,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任何费用,举证责任是谁?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答:

你好,依据民诉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你主张对方没有支付孩子的任何费用,如果对方提出有支付相关费用,应当由对方来举证其事实主张。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02长沙网友问:我刮到了别人的车,带他去修好了,但后面对方又要我赔偿折旧费,该赔偿吗?车修好了的情况下,还要赔偿折旧费吗?

恋爱期间的花费,分手后需返还吗?余金律师:赠与行为无需返还!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易良律师答:

你好,折旧费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除非是未售新车等特殊情况,有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折旧费用。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03张家界网友问:租房时跟房东说了只租半年,但因为合同是电子合同,上面写的是一年,不能改,就说给我签一个纸质的半年期合同。半年后我退租,他们就不认,说我没有租满一年,不能退押金给我,请问该怎么办?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陈思煜律师答:

你好,如果你陈述手写的纸质合同是你与房东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视为你与房东协商一致变更了原房屋租赁期限,你租满半年之后租赁合同终止,在没有违约情形之下房东应当向你退还租房押金。建议你与房东进一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建议你向当地社区申请司法调解介入或通过法律途径向房东主张权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04长沙网友问:

别人跟我起了纠纷,对方先动手,我还手过程中把对方打住院。后面报警了,警察让我出对方住院全部的医疗费,还要赔几千块钱,对方就一点责任没有吗?

恋爱期间的花费,分手后需返还吗?余金律师:赠与行为无需返还!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周波律师答:

你好,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高,不排除有可能定性为互殴。因此,你的问题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2022年12月22日发布 高检发办字[2022]167号)(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05长沙网友问:男朋友和我恋爱一年,最大金额转账2000元,其他都是一起吃外卖,同居的水电费都是我出,分手后,要求要回他给的钱,零零总总一共2万,其中有共同消费,我不给犯法吗?

恋爱期间的花费,分手后需返还吗?余金律师:赠与行为无需返还!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

余金律师答:男女恋爱期间相互存在一些小金额资金往来,是普遍常见的社会现象,但是一旦分手,往往会因为这些资金往来而发生纠纷。给付资金的一方,能否要求返还,取决于给付资金的性质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该类资金性质的认定,往往涉及到彩礼问题、民间借贷、一般赠与等法律问题。比如,判断一笔资金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你的陈述,你案往来资金的性质,大概率不是彩礼,更像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给付方撤销赠与,于法无据,女方无须返还(当然,女方自愿返还另当别论)。至于,男方是否主张你们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民间借贷,有待于男方举证证明你们是否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应根据证据情况作进一步的分析。06常德网友问:男方出首付款,但是名字只写女方的,因为女方是首套房资格,男方首套房资格没有了,贷款女方还,装修一起给。这样子怎么算?离婚这房子算谁的?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陈思煜律师答: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你们的这套房子是婚后购买,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如果房屋还有贷款未清偿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种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共同财产部分的折价金额并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另一种如果双方都争着要房屋,可以采用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出价最高的一方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承担剩余的贷款。

但是,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共同财产部分的折价金额。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偿还贷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彭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