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防范灾害事故的能力,即日起,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习语安声】网络专栏隆重上线。
本专栏将运用多种形式刊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全社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感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对国家长治久安的深远考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警示教育社会各界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掌握灾害事故处置方法,使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刘层善
制作:王晓璐
审校:李曼
审核:冯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