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易得朋友难寻!
朋友间借贷
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
切勿因“失信”行为
伤害了彼此的友情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高某经第三人郝某介绍,将自己与妻子梁某在九台区的一处房屋卖给孟某,售价50万元,约定该房屋剩余贷款由买方孟某偿还,房屋当即交付。
由于孟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又从高某处借款50万元,孟某出具100万借据一份,约定2020年年末一次性偿还。
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找到孟某索要,孟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未能给付,故高某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琳仔细查阅案卷,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沟通了解情况。法官得知高某、孟某均与第三人郝某系多年的好友关系,为避免积怨加深,友情蒙尘,深感不能一判了之,便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彻底化解纠纷、修复受损关系。
调解中,法官注重维系友情关系,采用情理法交融的方式释法析理、耐心疏导,从几人的友情基础上寻求突破口,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在法官耐心的沟通协调下
孟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表示这笔钱肯定会还上
希望再给自己一段时间
最终,双方约定此笔借款分两次偿还,孟某于2024年6月30日前给付高某50万元、于2024年8月31日前给付高某剩余50万元。
来源:法音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