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
并且二手烟也会给身边的人
带来伤害
但还是有很多人
抵挡不住烟的诱惑
近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石岩分中心的执法人员
在写字楼进行控烟监督检查时
不到40分钟
共发现7人违法吸烟
还有不少自制的烟灰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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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8楼楼梯间发现了两名违法吸烟者,对违法吸烟者进行了普法并依法各处50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继续巡查了十几分钟后,执法人员杀了个“回马枪”,再次来到8楼楼梯间检查,发现此时又有三位烟民正在吸烟。
在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控烟宣传教育的同时,楼下7楼的另一位烟民正一边刷着手机一边吞云吐雾。
吸烟者表示不知道写字楼一楼有设置吸烟点,也没看见墙上的禁烟标识。
室内工作场所
都属于禁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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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执法人员继续对楼内的企业进行控烟监督检查,发现一家公司的茶室内桌上摆放有烟灰缸及已经熄灭的烟蒂,执法人员对其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很多人会有这个误解,觉得在自己的个人办公室就可以吸烟,但其实也不行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而个人办公室也属于室内工作场所的范畴,是禁烟区域。
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
应加强控烟宣传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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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控烟检查员。
执法人员对违法吸烟者均进行了普法和处50元罚款,同时对该写字楼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提出,应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的控烟巡查,鼓励、支持员工主动劝阻吸烟的行为。
卫监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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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有害健康
为了自己和身边人的健康
向在禁烟场所吸烟的行为说“不”!
如果大家遇到
有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
可以要求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劝阻
也可以直接在“别抽啦”小程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