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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作者:V赤峰
非国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5月9日下午17时,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在赤峰市红山区龙头山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遂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确认该车为非国标电动把式四轮车。执勤民警对车主进行询问,经车主叙述该车辆是在红山区某电动车销售点购买,并提供了购买该车辆的相关材料。执勤民警了解情况后,依法将购买凭证、当事人询问笔录等材料一同移交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协助进行进一步核查。

非国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交警提示:良好的出行交通环境,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的,广大群众选择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要求商家出具相应合格证以及符合国家工信部备案名录的证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交管部门将对非国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移交一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非国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来源:赤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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