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1200元物业费欠缴不还,法院都"找上门"了你还装聋作哑?

作者:阿水

近日,一个看似司空见惯的物业费纠纷案,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却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躲猫猫"游戏。这出荒诞剧的主角,就是某小区业主杜某。他因拖欠区1206元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必须付清欠款,杜某非但不履行义务,还玩起了"失踪",谁料到法院"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初衷,换来的竟是业主"装聋作哑"的回应。只是杜某万万没想到,法官也有"严肃"的一面。最后在法院的"再三善意提醒"下,他才幡然醒悟,赶紧掏钱消灾。这出闹剧虽已落幕,但引发的思考才刚刚开始……

1200元物业费欠缴不还,法院都"找上门"了你还装聋作哑?

业主欠费法院都"找上门",到底图个啥?

说实话,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对簿公堂,司空见惯到都见怪不怪了。可即便法院判决生效了,有的业主还是油盐不进,非要和法律过不去。就像这个杜某,区1200来块的物业费,非得欠着不还,任凭法院三番五次"登门拜访",仍是不为所动。甚至还玩起"金蝉脱壳",跑得没影儿了。

试问,图个啥?就为了一口气,值得把诚信弄得一文不值?就为了面子,值得把自己的房子搭进去?更何况,物业费关乎居民自己的切身利益。小区要保安,要保洁,要维修,哪一样不是在为大伙服务?可不交物业费,物业怎么运转?邻里怎么和睦?说到底还是害了自己。

退一万步讲,就算对物业有意见,法院都判了,也该尊重司法裁决,遵纪守法才是。非要当缩头乌龟,把自己的信用弄得一塌糊涂,到头来苦的还是自己。这种得不偿失的事,聪明人干不出来。

1200元物业费欠缴不还,法院都"找上门"了你还装聋作哑?

物业费纠纷小事一桩,背后有大文章可做

可能有人会说,不就一千多块钱的事儿,至于搞得这么复杂?非得劳师动众?其实不然。这种案子看似"芝麻小事",但从执法的角度讲,则事关法律的权威。从社会治理的高度看,更关乎整个小区的和谐稳定。如果法院对此类纠纷听之任之,势必会助长违法悖德之风,危及基层社会的良性运转。

所以法院对杜某的态度很坚决,寸步不让。一方面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足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面该出手时就出手,该严格执行时就一严到底,决不纵容藐视法律、无视契约的行为。这恰恰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彰显了法治的威慑与震慑。

此案虽小,但法官的做法给我们以启示:面对违法失信行为,光说不练假把式,终究难以服众。唯有用法治手段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方能真正激浊扬清,维护公平正义。同时对守法者予以褒奖,对失信者予以惩戒,久而久之,自然能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德法兼修的浓厚氛围。这,才是法治中国应有的气象。

1200元物业费欠缴不还,法院都"找上门"了你还装聋作哑?

和谐社区人人有责,遇事别"装聋作哑"

归根结底,小区之所以频发物业纠纷,归咎到底,还是法治意识淡薄,契约精神缺失。一些业主动辄拖欠费用,视物业公司如"冤大头";一些物业漠视业主权益,把服务当"摆设”。两者间的对立情绪,时刻考验着彼此的容忍度。久而久之,矛盾激化,官司不断,实在不是小区和谐发展之福。

说到底,物业与业主利益休戚与共,本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行。业主依赖物业,生活才更美好。物业服务到位,自然赢得大家点赞。所以说,构建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社区,需要业主与物业通力合作,用契约精神和法治思维去经营小区这个大家庭,而不是把责任相互推诿,把矛盾越拖越深。

对于普通业主而言,该交的物业费要按时交,有意见要以理性方式表达,莫学杜某,别等法院都"敲门"了,还"装聋作哑”。而物业公司更应该尽心竭力为业主服务,以"店小二"的谦逊态度,把小区管理好,把关系协调好,用真诚换取信任,用付出赢得支持。唯有如此,方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让小区这个大家庭其乐融融。这,才是法治中国该有的温度。

朋友,现实生活中,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物业纠纷?对这个案例你有何感想?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让我们一起畅谈,为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生活献计献策。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