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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星|君子务本 志之所趋

作者:上海市法学会
李建星|君子务本 志之所趋

人才简介

李建星,男,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上海政法学院佘山特聘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华东政法大学、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博士(2014-2016),德国科隆大学访问学者(2021-2022)。上海市“曙光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债法、建工合同、货币私法。在《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东方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论文多次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出版专著《论拒绝履行》,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等多个省部级以上课题。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治研究会理事。2023年经遴选进入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李建星|君子务本 志之所趋

基础理论与研究热点双线出击

自从任教以来,李建星融合了民法基础理论与研究热点两者。在民法基础理论方面,李建星聚焦于债法领域,在给付障碍、抗辩权两个议题精耕细作。2019年,他在大陆台湾地区的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出版了《论拒绝履行》,从拒绝履行体系定位、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多个位面展示此种违约形态的全貌,展示了比较法与中国法碰撞、成文法与裁判互动、历史到现今的流变三个维度。在实践热点方面,他从实践常用的电子支付切入,逐步拓展至新兴的数字人民币,发表多篇《数字人民币私权论》《数字人民币支付工具论》等成果,在货币私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据统计,李建星的代表性论文已经在知网取得总共165次转引,近12000次下载。

李建星|君子务本 志之所趋

运用教义学框架解决本土实践问题

在研究方面,李建星秉承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坚持法与法学的规范性,全力提供规范性的知识。在这种立场的指导下,他发表的《法定加速到期的教义学构造》《互联网非授权支付的责任分担规则》《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完全区分论》,都是通过对现行有效法律的描述,进行法律“概念——体系”的研究,以此提出解决法律争议的结论。

李建星|君子务本 志之所趋

近年来,李建星整理民法规范,回应本土实践问题的民法评注写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李建星积极参与《民法典》条文评注的研究写作,并已在《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民商法论丛》分别发表评注作品《<民法典>第807条(建工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评注》《<民法典>第528条(不安抗辩权的效力)评注》。其中,《<民法典>第807条(建工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评注》面对在建工纠纷中争议最大的疑难问题,搭建解决该问题的完整规范体系,为该议题从争议走向统一提供了学术指引。

科研与教学互动促进

在推进个人科研发展的同时,李建星注重以教书育人、教学相长的方法。在本科生教学方面,李建星将最新的研究成果融于课堂教学当中,确保教学视野处于理论研究的前沿,取得了学生的一致好评。他致力于实践教学,为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提供诸多指导,曾经获得“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称号。

李建星|君子务本 志之所趋

在研究生教学方面,多年以来组织读书会,带领学生阅读经典文献,指导学生展开学术研究,参与论文比赛,鼓励学生在学界竞赛中崭露头角。他指导的研究生在第三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分别获得三等奖与优秀奖,而且,研究生毕业论文获得了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责任编辑:汪 溥 余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