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宣传,根据经营者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主动引导经营者进行网上年报,进一步夯实信用建设基础、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商户,“零距离”向各经营主体宣传年报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报送时限要求,普及未按规定年报公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经营主体依法年报,并现场指导他们使用手机进行网上年报,通过宣传服务进一步提升辖区市场主体年报知晓率和自主年报率。
据了解,逾期未年报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年报率为65.6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62.5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64.16%。
记者:曾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