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窗曾是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守卫网”
火灾发生时却可能是生命通道的"拦路网" "夺命网"
三明消防邀请您一起来看以下4起典型案例
案例1
教室窗户设置全封闭钢制栅栏
罚款8600元
近日,三元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幼儿园检查发现教室窗户上设置全封闭钢制栅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做出罚款8600元的决定。
案例2
设置影响防盗窗,未开逃生窗
罚款5515员
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某足浴店发现该场所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未设置逃生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做出罚款5515元的决定。
案例3
外墙广告牌遮住安全逃生窗
罚款15600元
永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某足浴店发现店外墙设置4面广告牌遮住安全逃生窗口,影响逃生、灭火救援,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做出罚款15600元的决定。
案例4
包间设防盗网影响防火、逃生、灭火救援
罚款100元
三元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某餐饮店发现二层包间窗户设置防盗网,影响逃生、灭火救援,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经营者个人做出罚款100元的决定。
防盗窗正确安装方式
违规设置防盗窗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福建省消防条例》
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供配电设施、燃气管道的配置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设置广告牌、防盗等设施,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二)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妨碍消防车登高操作的。
个人有前款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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