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消息
记者2024年4月22日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
经过一审、二审落判
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7日凌晨
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发生火灾
造成两死一伤
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
充电过程中热失控
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认定,本次事故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被告人周某案发后主动求助他人报火警,并在现场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传唤到案,到案以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周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所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最终,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普法时间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大陆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
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时常发生
一旦发生事故
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一起来学习~
来源:北京日报、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