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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缴获卷烟1374条,案值16万余元

作者:大理人说大理事
祥云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缴获卷烟1374条,案值16万余元

近日,祥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米甸派出所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联合县烟草专卖局,迅速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件,捣毁4个非法囤卷烟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卷烟1374条,案值16.24万余元,有力打击了涉烟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近日,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大理市有人通过邮寄寄递的形式将大量外省卷烟购进进行销售牟利。经工作,经侦大队联合米甸派出所、大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于当天在大理市某村组居一民房内查获卷烟542条,涉案价值约70000余元。

在大理市某村组一出租房内查获卷烟500条,涉案价值约55000余元。

祥云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缴获卷烟1374条,案值16万余元

在大理市某村组一出租房内查获卷烟316条,涉案价值约35000余元;在大理市一便利店内查获卷烟16条,涉案价值约2400元。至此,共计查获涉案成品卷烟1374条,真假有待鉴定,经初估涉案卷烟总价值约16.24万余元,查获涉案嫌疑人童某甲、童某乙2人。

祥云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缴获卷烟1374条,案值1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童某甲、童某乙被祥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烟草等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机构负责,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经营将受到法律惩处。非法经营罪中的经营行为是一个复合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行为,一旦完成其中一个环节,应视为非法经营行为完成,按既遂认定。

来源于祥云警方在线

祥云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缴获卷烟1374条,案值16万余元

非法经营卷烟罪是指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搜索结果,非法经营卷烟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如下:

1.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非法经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且情节严重。情节的严重性通常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结合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以及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因素来判断。

2. **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对非法经营案,如果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或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0万元或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应当追诉。

3. **量刑标准**: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4. **具体案例**:搜索结果中提供了多个案例,如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电子烟被判刑,非法经营“IQOS”电子卷烟涉案金额达67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等,这些案例均涉及非法经营卷烟罪。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法律依据。

6.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未经许可的交易行为属于违法。

7. **司法解释**: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定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卷烟罪的法律后果严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在经营卷烟时必须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获取必要的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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