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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作者:福州消防

电动自行车因其灵活便捷

已成为许多人

日常首选代步工具

但如果车辆使用不当

或违规停放、充电、改装等

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严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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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2024年2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小区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2024年4月21日,福州市仓山区迎霞新城小区内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冒烟起火,所幸值班保安及时发现并报警。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因违规充停引发火灾事故

近段时间以来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4月23日上午,县消防救援大队前往凤城镇丹凤花园二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行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充停、私拉乱接线路违规充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违规充电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梯间

此次行动,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检查120余辆电动自行车,其中发现18起不同程度消防违法行为,当场整改1起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行为,并下发17份违法行为提醒纠正单。经提醒后,再次违法的,将依照《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点击查看大图)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

这些知识点

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严查!别让你的车“火”了!

再次提醒

使用电动车要注意消防安全!

绝不能违规充电!

绝不能进楼入户!

绝不能停放楼梯间!

▌来源: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