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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索赔条件,发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作者: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跨境通索赔条件,发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跨境通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0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一、2023年5月12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尹杰(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3年5月10日向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2通知或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而在此之前,2023年9月9日,跨境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3年1月31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通或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00万元至7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9,000万元至12,000万元。同年4月15日,跨境通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500万元至1,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9,000万元。公司未审慎估计诉讼事项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相比,对同一事项披露内容差异较大,业绩预告编制不谨慎,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跨境通索赔条件,发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跨境通参考索赔条件如下:

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002640跨境通,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跨境通索赔条件,发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