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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诚人寿四股东拟出清65%股权 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未达标

作者:中国科技投资财经号
鼎诚人寿四股东拟出清65%股权 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未达标

大比例股权转让、仍未走出亏损、放弃信用风险管理投资能力,鼎诚人寿正面临着不少挑战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 龙秋月

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一则“某人寿保险公司65%股权转让项目”。结合标的企业概况,该人寿公司指向鼎诚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诚人寿”)。本次项目招商的主体包括四家公司。实际上,四家股东同时出清股权,形成一个大比例转让行为,较为罕见。此次股权转让无疑会对鼎诚人寿产生重大影响。该股权转让项目披露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按照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自身经营方面,2023年末,鼎诚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8.67亿元、-1.66亿元,仍未走出亏损;最新一期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95.77%、135%,下季末预测数分别为85.6%、127.31%,出现下滑趋势。另外,近日,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各家保险公司所具备的投资管理能力情况进行通报,而鼎诚人寿消失在今年的《通报》当中。

四股东大比例股权转让

公开信息显示,鼎诚人寿的前身为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3月,注册资本为12.5亿元,最初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人寿”)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分别出资50%组建。2015年11月,新光海航人寿曾因偿付能力不足被原银保监会采取停止开展新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海航集团退出股东行列,新光海航人寿引进五位地产系股东。2019年6月,新光海航人寿更名为鼎诚人寿,重启经营工作。

据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鼎诚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新光人寿持股25%,深圳市为顺正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顺正投资”)持股20%,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江金融”)持股20%,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展投资”)持股14%,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下称“乐安居商业”)持股11%,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其中,鼎诚人寿第四、五、六大股东的持股状态均显示为被质押或被冻结。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股权转让信息,鼎诚人寿四家股东合计转让65%股权。对照股权结构,业内推测这四家股东应为顺正投资、香江金融、国展投资、乐安居商业,均为深圳系地产股东。另外,招商相关条件中提及,拟征集意向合作方数量为不限,参考价格为面议,意向合作方为国有企业优先。

近年来,一方面,中小险企股权转让较为频繁;另一方面,不少险企股权挂牌及拍卖频频遇冷。4月1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3.7亿股权。3月末,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6亿股权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流拍。1月末,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亿股权,二拍仍以流拍告终。

自身经营面临挑战

2023年末,鼎诚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8.67亿元、-1.66亿元,复业五年仍未走出亏损。2019-2022年,鼎诚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0.88亿元、1.85亿元、15.73亿元、21.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亿元、-1.62亿元、-2.65亿元、-2.55亿元,保险业务收入的增长并未带来净利润的增长。

负债端方面,鼎诚人寿的经营范围包括北京市、陕西省、海南省、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展业范围较为局限。记者查看往年年报发现,鼎诚人寿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保险产品主要为终身寿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等理财储蓄型产品,销售渠道为银保、经代。一般来说,银保、经代两种渠道能快速扩大保费规模,但存在产品价值较低、费率高的劣势。官网信息披露,鼎诚人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有23款,多为疾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终身寿险及两全保险合计在售数量为5款。

投资端方面,2023年末,鼎诚人寿的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92%、4.19%。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则分别为3.96%、3.63%。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通报》,对各家保险公司所具备的投资管理能力情况进行通报。记者查看对比发现,鼎诚人寿并未出现在今年的《通报》当中。据鼎诚人寿官网披露的投资管理能力公告显示,鼎诚人寿的信用风险投资管理能力因投资团队主要人员变动导致不符合能力标准。根据鼎诚人寿此前公布的2023年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鼎诚人寿共有两位风险责任人、四名信用评估专职人员,信用风险投资团队主要人员变动情况尚不得知。

信用风险管理能力重大事项披露公告显示,鼎诚人寿于2021年1月首次取得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由于公司投资部信用评级团队主要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变动,导致不符合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标准的要求。按照监管规定,鼎诚人寿从即日起放弃该项投资能力,停止新增相关领域投资业务,同时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资金运用业务合规稳健发展。记者查看梳理发现,与鼎诚人寿有投资管理能力未达标相似情况的公司或多选择暂停相关领域投资业务。

2023年四季度末,鼎诚人寿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95.77%、135%,风险综合评级为BB类;下季末预测数分别为85.6%、127.31%。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表,去年四季度末,人身险公司的核心及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水平分别为110.5%、186.7%。对比之下,鼎诚人寿或需采取措施提升偿付能力水平。

针对鼎诚人寿股权转让及自身经营等问题,记者致函鼎诚人寿,截止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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