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一则吃过饭没给足饭钱的视频冲上热搜,店主称已报警,警察协调让他给饭钱都没给。
事情是这样的,仨人在夜市地摊点了一大桌子饭菜,吃过后,饭费189元,顾客索要发票,大家都知道地摊提供不了发票,因此顾客拒绝付189元,只付了89元,店主气不过报警,警察来了协调让顾客只付余下的100元,而顾客坚决要求开发票,后来开车走了,警察说,只能走法律程序。
饭费又不多,总共一百多块还要少给100块,妥妥想要白嫖,想吃霸王餐。
不是口袋没钱,而是人品问题。
自我安慰的说法,但是对于这种明显的白嫖出门要小心的。
社会败类,欺负人。
报过警了,警察的面子都不给,就坚持要发票,一百块钱的便宜占的可心安。
如果真需要报销就去大饭店,小店里吃了不给钱,欺负人,明抢吗这不是。
对于这种白嫖吃霸王餐的人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