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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障碍男抢劫改判无罪,三次被法院认定抢劫,强烈要求追责到底

作者:思想引擎

李四强是一个智力残疾人士,在2007年因被错误地认定为抢劫犯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他的哥哥李奎星坚信弟弟的清白,开始了长达8年的申诉之路。2024年,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再审李四强的案件,最终改判他无罪。然而,李奎星在得知这个结果时已经身患胰腺癌晚期,但他表示,除了要求赔偿外,还要求对办错案的人员进行追责,并希望找到当年误抓李四强的南京警方的相关人员。

智力障碍男抢劫改判无罪,三次被法院认定抢劫,强烈要求追责到底

事件起因:

2007年,智力残疾的李四强因持有逃犯刘西文的身份证,被警方误抓,后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刑十二年六个月。

李四强是一个智力残疾的人士,根本没有可能去实施犯罪。两年后狱警发现李四强身份不对,案件又发回重审。汕头市人民法院在得知李四强的真实身份后,并没有对案件进行改判。

真正逃犯在安徽利辛逍遥法外,当地的警方抓到刘西文,他就如实供述了他的犯罪经过。从这点就可以证明李四强不是罪犯,他是被冤枉的。2023年2月2日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旧没有改判,再次对李四强判有期徒刑10年。

智力障碍男抢劫改判无罪,三次被法院认定抢劫,强烈要求追责到底

来源:新京报

2024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让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4月19日,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宣布改判李四强无罪。

虽然改判无罪了,但是李四强在2016年9月就已经病逝了,也就在他出狱后当年。而他哥哥被检查出癌症晚期。

智力障碍男抢劫改判无罪,三次被法院认定抢劫,强烈要求追责到底

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在事实不清楚,所有证据都表明李四强不是罪犯的情况下,三次作出了有罪的判断。他们的三次错判导致李四强出狱病死,他只有37岁的年纪。而他的哥哥为了他的冤案东奔西跑,吃尽了苦头,而在得知弟弟无罪的时候却已经胰腺癌晚期。

作为审理此案件的公安、检察院、法院都应该被追责

在这里尤其是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三次的错判,就算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谁对谁错。这样的冤家错误耽误的不仅仅一个人的青春。两个人生命,一个家庭的悲剧,谁来负这个责任。

法院能够三次错判,说明他们不想翻案,翻案了他们就要负责任。

希望国家出手对这些误判错判的公检法,进行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也要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