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岱山
一男子在自己的“诊室”里
给患者看病
曾被县卫健局处罚两次
最终还被判刑了!
到底是犯了什么事?
遭遇了牢狱之灾?
让我们来一起看看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14日晚,县卫生健康局接县公安部门线索通报称发现无证行医线索,县卫健局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这样的卫生条件,就问你怕不怕?
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涉事的民租房现场条件脏乱简陋,房内隐蔽处发现大量药品器械。因该男子涉嫌无证行医,县卫健局于次日立案调查。
经查,该男子于2023年9月12日、9月13日存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民租房内为他人开展输液治疗的行为。
同时,该男子
曾在2015年、2023年初
因无证行医被县卫健局
分别实施行政处罚两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姚某的上述行为涉嫌犯罪,2023年9月17日,岱山县卫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到县公安机关。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姚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岱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无证行医危害重大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做好自身健康权益第一负责人
如有就诊需要务必到
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来源:浙江岱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