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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省份招录公务员岗位年龄放宽到45岁

作者:南方都市报

近期,山东多市放宽公务员招聘年龄限制一事引发关注。在济南市4月3日发布的公告中,将面向“本土优秀人才”的基层公务员招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为45周岁以下)。有评论称之为“打破35岁门槛”。其实,去年同期,济南也曾发布该公告,且对报考人员范围有严格限制。

4月7日,#公务员部分岗位年龄调整到40周岁#的话题在各个平台登上热搜。其中《经济日报》发文称,这几年,有关破除求职年龄门槛的呼声越来越高。年龄限制不仅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益,也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些地区也在努力纠正这一现象,如今年河南、山东等省份将招录公务员的部分岗位年龄调整到40周岁,为打破35岁职业门槛起到了示范作用,有助于改变职场年龄歧视。

其实,放宽高学历应届生公考年龄门槛并不是近期才有的政策。2005年,四川公务员招录就已有应届博士年龄放宽到40岁的规定,2011年开始,湖北、天津、四川等多地和国家公务员招录都把应届硕士研究生招录年龄也放开到40岁,从2023年开始,大部分省份已明确将硕士、博士应届生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新疆更是将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岁。

山东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仅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等

近日,山东多市发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其中济南招录16人,青岛招录17人,目前潍坊招录最多,为29人,临沂紧随其后,招录27人。多地已确认笔试时间为4月20日。从招录信息来看,今年山东多地招录公务员的部分岗位年龄限制普遍放宽至40岁是一大亮点。

4月3日,济南市人社局发布“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公告”,提出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工作。该公告中,推荐人选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虽然有评论认为这是“打破35岁门槛”的一项新举措,但梳理当地发文可注意到,该举措并非今年才推出。

例如,2023年、2022年、2021年济南市都曾发文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其中的年龄范围均和今年相同。

此外,该项招聘对报考人员有严格的限制。前述公告介绍,只有经组织推荐、审定同意的人员才可报名考试。推荐范围主要是在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工作的人员。文件明确的推荐人员,限定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人员,且有多项条件限制。

也就是说,此类招聘更像是系统内的选拔渠道。

应届硕博研究生报考公务员普遍放开至40岁

综合来看,目前国内的公务员招聘大体上仍沿用35岁的年龄限制,一些地区针对应届硕博研究生则放宽至40岁。

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起,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部分岗位招录公务员,将年龄范围限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山东省内济南、青岛、潍坊、淄博等地区公务员招录年龄均从2011年起放宽至40周岁,与省级招录年龄变化走向一致。

山东省此举也并非个例,据不完全统计,河南、广东、湖北、天津等多个省份近些年也陆续放宽了对应届硕博研究生的年龄限制。但对应届硕博研究生以外的人群,仍普遍采用35岁作为年龄限制。

而一些岗位的年龄限制更为严格。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地级以上市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报考此类职位的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代表委员声音

建议取消公务员报考35岁年龄限制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来,“建议公务员考试打破35岁门槛”的话题多次登上热搜。

中组部等部门于2007年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报考公务员需满足“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19年,中组部修订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公务员的年龄、学历条件。

取消35岁年龄限制的呼声连续几年出现在全国两会。2021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取消国家公务员报考35岁以下的年龄限制。2023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建议,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2024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蒙曼建议,取消公务员遴选的35岁门槛。

有专家认为,国家放宽公务员招聘年龄限制,能为企业带来示范作用。虽尚无明确证据证明其效果,但一直有专家呼吁,政府先行做出表率。学界也开始讨论规制年龄歧视的政策路径。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清生曾撰文分析,可通过修改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写入禁止年龄歧视的规定,同时,针对一些有需要的特殊行业设置例外情形,允许其调整年龄限制。除了立法措施,他认为,实现禁止就业年龄歧视,需要提高中高龄劳动者的可雇佣性,同时确立中高龄劳动者解雇保护制度以防止用人单位对中高龄劳动者实施歧视性解雇。此外,还应该出台措施,兼顾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例如,政府可以为中高年龄劳动者职业培训提供补贴。

专家观点

“希望新招进来的人在为老百姓服务中得到历练”

“我认为消除年龄限制,有利于从制度上消除青年过度内卷的焦虑,给大家更多的生活节奏自由调控的时间。”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志红认为,另一方面,有更多社会实践经验的人重新进入公共部门工作,目标性会更准确,会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工作。随着国内市场的发展和自我组织的优化,大量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也培养了很多优秀的综合性人才,如果能实现企业和政府部门组织之间的跨越,是非常有利于组织之间相互学习的。

公务员招录不断向基层倾斜,就是希望这些新招进来的人能够在接触老百姓、为老百姓服务的过程中得到历练,为进一步的人才选拔打下基础,这是一个很务实的人才梯度培养制度设计。

整合:陈欣

采写:实习生 郑程程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来源:经济日报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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