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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论坛 |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擦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柳河名片”

作者:中国审判
院长论坛 |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擦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柳河名片”

文 |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高元娥

院长论坛 |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擦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柳河名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大陆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近年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坚持传承发展

推深走实诉源治理工作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为人民法院更好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指明了方向。柳河法院聚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推行“调解前置、快审快结、执前和解”的工作方式,一体化、全链条式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大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造了特色鲜明、独树一帜的中国方案。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最前沿,人民调解员具有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使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更加顺畅、联系更加密切,柳河法院与县司法局于2021年11月共同挂牌成立了“柳河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实现了调解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以组织制度和团队建设为多元解纷工作提供保障。

为推动诉调对接进一步向前延伸,柳河法院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充分运用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柳河法院每年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中,以司法确认方式结案的案件平均占比达25%以上,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较大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释放出更多的司法资源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

坚持主动融入

拓宽延伸司法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

柳河法院下辖三个人民法庭,以“走走田间地头、坐坐百姓炕头”的能动司法理念,坚持身在基层、服务基层。中心人民法庭成立“妇女儿童维权驿站”,开设妇女儿童绿色司法服务通道,邀请县妇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源浦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法官进空港、护航新发展”诉调对接工作,对三源浦机场营运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调解,避免因纠纷发生而影响当事人的行程。孤山子人民法庭在当地旅游景区内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做好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的高效解纷,努力以提高“公正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日常工作中,柳河法院建立了以人民法庭协同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民委员会的“一庭两所一会”调解模式,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末端,切实加强访源、诉源、执源、赔源“四源”协同治理,为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

“法官进社区”活动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法官走出法庭,调研群众司法需求,及时介入案件调解,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可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法院也可以根据群众需求调整司法工作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达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身在基层更要心在基层,深入基层更要心入基层,柳河法院充分依托基层综治网格优势,选派13名法官主动进社区、进网格,成功对接县域内219个行政村,诉前调解工作实现了由群众“走到法院调解”向网格法官“走进网格调解”的转变。

坚持能动司法

创新多元解纷工作举措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柳河法院注重以党建“引领”促基层“善治”,坚持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逐渐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柳河法院与当地社区携手设立“党建联盟”联络点,设置巡回法庭审判点,成立“和风调解室”,打造“党建诉服综合体”,法官和调解员为社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更好地服务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为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22年4月,柳河法院成立了“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邀请吉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王玉颖作为特邀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人大代表由原来的“参与调解”向“常驻调解、主持调解”转变。“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359件,调解成功案件323件,调解成功率达90%。

判后答疑制度与多元解纷机制有着共同的目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服务人民。作为通化中院辖区内的基层法院,柳河法院在严格落实承办法官判后答疑的基础上,安排专职法官开展司法释明工作,主动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让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得到合理解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切实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未来,柳河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人民至上,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诉源治理融入基层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高效性、实质性化解,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5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39期

编辑/徐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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