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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青年 2023年度清水河县“两红两优”开始申报啦~

作者:活力清水河

@清水河青年

2023年度清水河县“两红两优”

可以开始申报啦~

@清水河青年 2023年度清水河县“两红两优”开始申报啦~

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岗位、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团县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活动,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全县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完成青年大学习期数占总期数比例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县级团委、乡镇团委及学校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新时代乡村好青年、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不推报参评。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半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3年度团组织内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完成青年大学习期数占总期数比例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进取、务实、坚韧、自律的良好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三)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从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两新”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中评选。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参与青年大学习团员人数占所申报团(工)委、团(总)支部团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参评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至少为“四星级”。学校团委作为申报对象的,须建立团校,并规范发展团员。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把握。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全县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全县共青团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二、评选申报

1.2023年度将评出“全县优秀共青团员”35名、“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27名、“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8个。

2.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和“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应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向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团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团组织、中学中职团组织适当倾斜。

可破格参评和申请追授说明:团县委将择优遴选若干个人和集体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后的个人和集体要对照材料清单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功能性团组织、临时团组织(比如疫情防控临时团组织、抗洪救灾临时团组织等)、先进个人典型等在重大任务或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对2023年在关系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英勇牺牲的团员、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组织可申请追授“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

连续参评说明:原则上近3年已获得全县“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 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 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 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 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 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申报程序

1.人选推荐:各乡镇团委、县直有关单位团(工)委、学校团委、“两新”团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青年社团负责挖掘、申报工作

2.资格审查:各乡镇团委、县直有关单位团(工)委、学校团委、“两新”团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青年社团负责对照评选条件对团县委反馈的拟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把关,资格审查应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团员青年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基层团组织2023年度“对标定级”情况、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查(不宜录入系统的组织、个人和解放军除外),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

3.联审公示:团县委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联审,同时将拟表彰个人和集体在官方媒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符合要求的,择优确定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4.通报表彰:团县委审议批准,印发表彰通知。

四、相关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全县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严格程序标准。全县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审核把关,对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扬”的,应当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3.规范报送材料。请全县各级团组织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团县委132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五、申报方式

1. 2023年度“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纸质版;

2. 事迹材料(300字材料和2000字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 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由公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 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5. 申报人1寸白底免冠照片及能够真实反映个人情况或业绩的工作(场景)照2张(仅提供电子版);

6. 考察报告;

7. 2023年度“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县优秀共青团员、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需电子版,申报材料用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

联系人:黄笛轩(社会领域)范孟宇(学校领域)

电话:0478-79120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清水河青年 2023年度清水河县“两红两优”开始申报啦~

1. 2023年度全县“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

2. 2023年度全县“两红”“两优”申报评选申报表

3.2023年度两红两优申报要求及清单

来源:清水河县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