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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朗科技索赔条件,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索赔征集

作者: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卓朗科技索赔条件,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索赔征集

卓朗科技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金石”)持有公司股份 687,277,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津诚金石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47,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

2、本次解除质押后,津诚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80,572,888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

3、截至目前,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津诚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961,330,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8%。本次解除质押后,津诚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80,572,888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

而在此之前,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3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并且在2024年2月1日卓朗科技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显示:

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2、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00万元到-159.00万元。

3、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00.00万元到-11,000.0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卓朗科技索赔条件,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索赔征集

卓朗科技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4年3月14日之前买入600225卓朗科技,且在2024年3月1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卓朗科技违规依据:

2024年3月14日卓朗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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