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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邮局海关在一票转运货物中查获大麻261.5克。
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美容用品套装”的包裹机检图像可疑,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发现,该票包裹内有用多层真空包装袋封装的绿色粉碎状植物制品,其气味浓烈刺鼻。经试剂检测,该批植物制品呈大麻阳性反应,毛重261.5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大陆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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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深圳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郝亦然、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