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了14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涉及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华新镇凤溪社区等。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4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其中,6份为征地公告,其余8则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香花桥街道,练塘镇,金泽镇,华新镇。
本次土地征收用途为工业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水域,商务办公用地,三类住宅组团和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小学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幼托用地,四类住宅组团用地等。
本次征收亮点:
- 华新镇凤溪社区两幅商务办公用地公布征收补偿方案。
- 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3个组团地块公布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地公告
1、青浦工业园区F-18-11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4〕第11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奕森,南至崧煌路,西至河道,北至油车港
建设用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四组1409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18.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79.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09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18.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79.80平方米。
青浦工业园区F-18-11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郏一村四组,合计征收土地14097.80平方米。
2、青浦工业园区F-28-03部分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4〕第12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河道,南至崧辉路,西至青山路,北至规划地块
建设用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4组1154.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54.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7组12173.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173.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32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27.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工业园区F-28-03部分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4组、7组,合计征收土地13327.50平方米。
3、青浦工业园区盈顺路西侧C-01A-03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4〕第13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盈顺路,南至C-01A-04(1)地块,西至腾讯公司,北至北青公路
建设用地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13组72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65.2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7组1612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93.70平方米、建设用地2.20平方米、未利用地2332.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85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54.20平方米、建设用地2.20平方米、未利用地2898.00平方米。
青浦工业园区盈顺路西侧C-01A-03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胜利村13组、7组,合计征收土地16854.40平方米。
4、青浦工业园区新园路西侧06B-03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4〕第14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新园路,南至06B-04地块,西至外青松公路,北至规划支路。
建设用地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1组510.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0.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0组2762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625.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1组762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14.50平方米、建设用地9.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75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750.10平方米、建设用地9.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工业园区新园路西侧06B-03地块土地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1组、20组、21组,合计征收土地35759.60平方米。
5、青浦工业园区盈港东路南侧F-27-01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4〕第15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韵达公司,南至优思吉德公司,西至崧华路,北至盈港东路。
建设用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10组240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5.10平方米、建设用地815.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8组2287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283.50平方米、建设用地2846.10平方米、未利用地744.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27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868.60平方米、建设用地3662.00平方米、未利用地744.80平方米。
青浦工业园区盈港东路南侧F-27-01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10组、8组,合计征收土地25275.40平方米。
6、练塘工业园区蒸庄路西侧22-06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4〕第16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练塘镇 东至蒸庄路,南至唐夏江,西至22-05地块,北至章练塘路。
建设用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练塘镇蒸夏村1302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28.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练塘镇蒸夏村第八村民小组141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1.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4.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44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40.40平方米、建设用地104.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练塘工业园区蒸庄路西侧22-06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练塘镇蒸夏村,蒸夏村第八村民小组,合计征收土地14444.90平方米。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环湖生态带~东兴游艇基地)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0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尾巴江、西至南西田江、南至陈国舍村港、北至淀山湖
项目用途:水域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71、72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十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一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七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6397.24 平方米、建设用地 10.55 平方米、未利用地 2541.18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8948.97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26.1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环湖生态带~东兴游艇基地)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金泽镇淀湖村,淀湖村第二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第一村民小组;金泽镇西岑村第七村民小组(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18948.97 平方米。
8、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马兰港西旺水闸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1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蔡旺村港,南至陈国舍村港,西至西张村港,北至沪青平公路
项目用途:水域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7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十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十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2874.40 平方米、建设用地 51.60 平方米、未利用地 149.7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075.7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26.1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马兰港西旺水闸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金泽镇淀湖村第十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3075.70 平方米。
9、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南侧19A-02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2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尤家港路,南至河道,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华蔡东路
项目用途:一类工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综合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8、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北组,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泾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695.14 平方米、建设用地 24972.58 平方米、未利用地 206.46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5874.18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68.7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南侧19A-02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华新镇,华新镇周浜村,华新镇周浜村杜北组、杜泾组(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25874.18 平方米。
10、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3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凤中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叙通路
项目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3、20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叙南村叙龙桥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29.20 平方米、建设用地 23015.8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3145.0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68.7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华新镇,华新镇叙南村叙龙桥组(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23145.00 平方米。
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
11、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4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叙通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四号横河
项目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5、206、20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叙南村叙龙桥组,青浦区华新镇叙中村厍浜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6663.30平方米、建设用地 17619.20 平方米、未利用地 525.1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4807.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68.7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华新镇,华新镇叙南村叙龙桥组,华新镇叙中村厍浜组(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24807.60 平方米。
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
12、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C区2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5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朝阳河,南至新业路,西至新园路,北至崧泽大道
项目用途:三类住宅组团和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小学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5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袁家村(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 4879.8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879.8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51.5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C区2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袁家村(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4879.80 平方米。
该组团地块用途含三类住宅组团和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小学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3、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C区3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6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华青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昭悦路,北至崧泽大道
项目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幼托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58、59、60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杨元村,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香花村,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袁家村(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 4167.59 平方米、未利用地 943.69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111.28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51.5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C区3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杨元村,香花桥街道原香花村,香花桥街道袁家村(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5111.28 平方米。
该组团地块用途含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幼托用地。
14、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C区1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117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新园路,南至新业路,西至外青松公路,北至崧泽大道
项目用途:三类住宅组团和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四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综合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供应设施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54、55、56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杨元村,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袁家村(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00平方米、建设用地 15564.5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5564.5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51.5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C区1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香花桥街道陈桥村,香花桥街道杨元村,香花桥街道袁家村(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15564.50 平方米。
该组团地块用途含三类住宅组团和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四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综合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供应设施用地。
(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一切请以官方公示为准。)
更多资讯,请关注大青浦房谈!
资料:青浦区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往期精选:
- 儿童医院青浦院区项目获得重大进展
- 大虹桥这次“搞大”了
- 青浦这里的中运量规划已形成报批成果
- 示范区线预计2026年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