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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作者:文汇网
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影片《第二十条》由最高检察院策划,以情节剧来重新诠释法律条文。如果把握失当,影片可能会落入一个尴尬的境地:比电视专题片可能更生动一点,但比故事片更苍白生硬。从最终的效果来看,《第二十条》在一种走钢丝的状态中,有遗憾之处,但总体取得了一种相对的平衡。它通过三个有情绪感染力和生活真实性的故事,将“正当防卫”这一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真切可感、贴地飞行,从而有力地凸显了法条背后的人性和情感,又在细微处折射了社会的真实面貌,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朴素真挚的渴望。

通过三个案件的“互文”勾勒出主角人物弧光

《第二十条》虽然肩负了“普法”的重任,但是在情节层面依然足够用心,选择了三个案件来完成对主题有情感力度的论证过程。第一个案件是公交司机张贵生因为见义勇为,却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后,心中不服,坚持上访,最后在车祸中丧生;第二个案件是王永强在被恶霸刘文经欺凌、伤害、威胁之后,手持剪刀愤起反抗。刘文经重伤不愈之后,刘家人坚持要杀人偿命;第三个案件是检察官韩明的儿子韩雨辰看到张科校园霸凌之后,挺身而出,却被张科的父亲报警立案,眼看就要耽误韩雨辰的前途。

这三个案件涉及不同的家庭,有公交司机,有农民,也有城市小康家庭。影片努力使题材具有一种广阔的社会辐射面,从而使主题产生一定的现实普遍性,并能引起更多观众的切肤感受和深层思考。影片还在这三个案件之间建立了一种巧妙的内在联系,有力地推动了情节发展,完成了主题表达。

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张贵生案属于“过去完成式”,展现了一个案子经不恰当的审判之后,对于当事人及当事人家人的深远影响,以及因此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王永强案是“现在进行时”已到中途的状态,正面临不同的起诉方向;韩雨辰案是“现在进行时”的早期阶段,韩明与妻子李茂娟正积极奔走,试图将案件消灭于“萌芽”状态。从互文的角度来说,这三个案件可以视为一个案件的三个阶段,我们可以在每个案件中,借由其它案件作为镜像,看到它的起因、发展以及后果。这三个案件都由韩明经手,或者与他利益攸关。这样,三个案件又可以对韩明产生累积性或者交叉性的情绪作用,他会在手头的案件中,借助过往案件预料各种后果,也会在回顾自己办结的案件时,因现实的此情此景,设想当年案件起诉时是否有更多的可能性。

影片的情节主线是王永强案的审理,这个案件极为复杂,也极为特殊,涉及了农村治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残障人士的保护等议题。在这个案件的起诉阶段,影片细致地呈现了检察院内部因不同的办案思路、对法条的迥异理解,而产生的分歧与矛盾。主检察官韩明本来可以按照习惯和传统,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王永强,但是,因为有张贵生案的后果摆在他面前,有他自己遭遇的韩雨辰案的焦头烂额,他开始重新理解“正当防卫”的要义,并反思此前判例的机械教条和简单粗暴。

从人物塑造的真实性出发,如果影片让韩明化身为“正义使者”,用一种天然的悲天悯人情怀,为王永强挺身而出,积极抗衡外界的压力,成为一名不屈不挠的斗士,固然热血,却容易因高调而显得虚假。当韩明因张贵生案产生了负罪心理,又有自己儿子深陷类似案件中的切肤之痛,他才能对王永强一家人的处境感同身受,进而推动他完成对于法律条文的重新解读,甚至愿意以一己之力,去推翻既有判例,为王永强真正实现法律层面的公平正义,并彰显枯燥的法律条文背后的温度与人情。

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这样的人物,并没有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而是通过一次次“道德进阶”来丰满人物的塑造,从而最大程度地引起观众的情绪共鸣。相比之下,影片对于吕玲玲的塑造有符号化的倾向,她对于王永强异于常人和常理的同情与关心,稍嫌突兀和刻意,缺少必要的前期铺垫;她身上的耿直、泼辣,有时也带有表演的成分,像是为了强化人物的性格特点,而让人物对某些人和事反应过度。

影片在韩明身上勾勒了令人感动的“弧光”,他从一个循规蹈矩地遵从法律条文规定的检察官,开始对于法律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于法律的性质与目的,有了更具人情味的洞察力。这时,韩明超越了“平庸的恶”,人物形象显得亲切感人,心理转变的轨迹也清晰可见,相关“激励事件”扎实动人,观众也在对人物的认同心理中顺应了影片的价值导向引领。

情感叙事饱满但喜剧表达有所欠缺

影片善于在特定的伦理情境中,营造饱满的情绪氛围,并通过相当篇幅的情感渲染,对观众完成更为深沉的内心触动和思想震撼。

例如,影片用演员表情中的拘谨、紧张,放大了张贵生刑满释放之后的落魄与不甘,令人心生怜悯。尤其张贵生死于车祸之后,他未成年的女儿因痛苦和自责,极力克制着自己的眼泪,同样令人动容。这些情境,无疑对韩明形成了极大的道德压力,对于观众而言则是一次强烈的情感刺激。尤其在王永强案件中,影片在角色设置上,一边安排了刘文经这个邪恶残忍的村霸形象,而在另一边将王永强的妻子郝秀萍和女儿娟娟设定为聋哑人;情节上,郝秀萍长期遭受刘文经欺凌甚至被逼从高楼跳下、而娟娟又遭绑架等等,这都是一颗颗催泪炸弹,令观众在愤懑、同情中情难自已。

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通过这种饱满的情感叙事,这些被“第二十条”法条伤害的当事人,让韩明再不可能无动于衷,他意识到,正确的事都有代价,但有代价,也必须去做。在见证了张贵生的遭遇之后,韩明意识到,检察官“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在处理王永强案和自己儿子的案子时,韩明进一步意识到,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它是天理、国法,但也有人情。如果法律不能满足老百姓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那这样的法律既无能,又冷漠。

在最后那场听证会上,韩明对众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挽狂澜,看起来是为了推翻以前不合理的判例,实际上是在拯救四位女性:张贵生的女儿,郝秀萍和她的女儿娟娟,还有一位是韩明因冲动而被拘留的妻子李茂娟。这四位女性中还有两位未成年人,她们会长大,会因这些判决对这个社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感态度,甚至建立不一样的价值观。这样,影片将韩明的行为不仅具象化为拯救无助的女性,同时也是拯救下一代,拯救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和社会风气。正是在这种艺术化的处理中,一次本来有些高调空洞的法制教育,在道德情感叙事中变得具体可感,真实动人。

影片立意高远,理应在一种严肃的氛围中,让观众看到受害者的无助,看到正义伸张的艰难,进而阐明重新定义“正当防卫”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而,置于春节档“合家欢”的背景下,影片又需要安插相当比例“喜剧”桥段,而这部分内容,主要被安排在了韩明的家庭内部。如何让严肃深刻议题不被喜剧元素所干扰、稀释,如何让浓烈饱满的悲情叙事不被喜剧元素截断、转向,都考验着主创的艺术功力。

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在完成喜剧性这项考题时,主创提供的一些密集对话显得意义稀薄。例如,关于韩明与吕玲玲是大学时恋人的事实,妻子李茂娟醋意大发,多次发飙。关于如何处理韩雨辰的道歉事宜,夫妻两人也爆发了多次的争吵。在这些争吵中,当事人像是故意在避重就轻,极力回避核心问题,却在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中吵得不可开交,这些小品化的争吵场景对于情节发展并无助力,对于主题表达更是毫无必要。

“普法”或者说是“司法题材”这样厚重题材的电影能否与“喜剧性”或者说“通俗性”兼容?其实张艺谋早前的《秋菊打官司》一定程度上就给出了答案。喜剧性不一定是要靠抖包袱的台词实现,它也可以从捕捉并凝练现实生活中的荒诞景观,透视剖析人物的矛盾性与复杂性等等方式实现,从而能叩问出更为深刻的命题。从这一点上来说,《第二十条》在内容和形式之间所产生了割裂和龃龉,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龚金平|《第二十条》: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文:龚金平(复旦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教授)

图:资料图

编辑:郭超豪